月饼税
我觉得,辩论中国的税率是不是太高,税负是不是太重,是很必要的。但是,月饼税的问题,不属于这个范畴。
一个合理的税收体系,你希望实现的是在收税的同时,尽量的避免因为税收产生的扭曲。
假设有两个公司,一个公司给自己的员工全部发现金,而另一个公司只发一点点现金,剩下的都发实物-购物券,汽油票,替你交房租,逢年过节发烟,发酒,发月饼。或者想得再极端一点,这个公司的工资干脆这么发,员工所有生活的用品都由公司来发实物(操作上可以,比如说,保留所有发票然后报销),剩余超出的部分才发现金。
一个公平合理的税收体系,应该保证,不管公司怎么发工资,应该交得所得税是一样多的。这就要求,发实物和发现金应该交得税也是一样的。不能因为一个公司发了500块钱过节费就要交税,另一个公司发了500块钱月饼就不要交税。月饼当然是相对小的一件东西,回到我上面的例子,如果实物工资(福利)不用交税的话,那就会造成很大的扭曲和不公平。从这个意义上,发月饼应该交税,发馒头要交,发什么都应该交。
请注意,你可以认为中国的税太重了,这是没有问题的。但这不是反对月饼税的理由,这应该针对的是现有的个人收入所得税体系。
这个话题可以很长,我只想在最后说一点:对实物福利不收税,最后很可能造成的是一个非常累退的税收体系。一个普通挣工资的人一年能有多少实物福利?没有多少,交不交税的差别其实不会特别大,心理的因素要大大超过交的税。真正拿实物福利高的人群是什么人群?我想一定级别的官员和企业高管是比较容易想到的。他们享受配车,有司机,大办公室,出门头等舱五星级酒店,各种非现金的福利很多。更重要的是,这个人群有很大的灵活度来选择或者决定自己的收入和福利是以现金还是实物的方式发生。如果可以实现,应该做的是让这部分人群对非现金收入也交税,而不是反过来,取消工薪阶层那不算多的一点实物福利的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