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刿论战,究竟论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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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霸主
| 发表时间:2011-09-02 11:58 | 作者:吴闲云 Sunnywolf
出处:http://blog.sina.com.cn/wdsw888
4-8
曹刿论战,究竟论出了什么?
曹刿原先只是一个隐居在乡间吃素的草民。这个小青年,天天吃菜吃伤了,也想到城里去吃肉。他认为,凭着他个人的本事,凭着他胸中的“远谋”,是完全有资格能到城里去吃肉的。
初中生都学过曹刿论战。在《左传》中,古文这样记载:
十年春,齐师伐我。公将战。曹刿请见。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乃入见,问:“何以战?”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对曰:“小惠未徧,民弗从也。”公曰:“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对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对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
公与之乘,战于长勺。
公将鼓之,刿曰未可。齐人三鼓,刿曰可矣。齐师败绩,公将驰之,刿曰未可,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曰:“可矣!”遂逐齐师。
古文,究竟应该怎样翻译?
难道说,把古汉字逐个逐个的替换成现代意思,再全部串联起来,就叫翻译了?是这样,但这样翻译出来的东西太简陋了。
我们还得学会揣摩古人作这段文字时的语境,才能所获更多。
怎样揣摩语境呢?就是要把通篇文字、前后内容当作一个有机的整体来看,他表达的应该是一个完整的意思。
不然的话,有好多的古文在直译之后,会觉得前言不搭后语。
比如这一篇,讲的是公元前684年的长勺之战。鲍叔牙率领齐国大军再次攻打鲁国,鲁公此前已经被他们打怕了好几次,这回决战,终于反败为胜。
对于两军交战的宏大场面,文中交代的极简,齐人三鼓之后,齐师就败了。就这么一两句话。因此,该文的重点,并不是在详细描述长勺之战的战争过程。
重点是什么呢?是上面的那一大段,曹刿与鲁公在战前详细谋划的对话。那么,这些对话,真的是在谋划怎样作战吗?其实也不是。
如果我们把这些对话直译出来,基本上就是这样的:
以什么条件去打仗?鲁公说了三点:
1.
他不小气,衣食物品,不敢独自享用,都会分给大家。
2.
平时祭祀,上好的贡品奉献给鬼神,从来不敢虚报数目。
3.
大小案件,虽不能件件亲自裁决,但必以实情处理,尽量公正无私,赏罚分明。
曹刿说,第一点是小惠,不行。第二点是小信,也不行。只有第三点还在道理,可以一战。
也就是说,这样翻译之后,“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就成为了曹刿认同的取胜决定性因素。
可是,这样就很不符合逻辑了。因为这一条,并不是战争获胜的根本原因。鲁公处理政务必以实情,尽量公正无私,赏罚分明。难道这样就能保证打胜仗啊?开玩笑吧!那他原先怎么老打败仗呢?
再说,鲁公这样处理政务,齐公同样也是这样处理政务的,齐鲁两公都是具备这个条件的。所以,用这个条件来认定鲁公会胜,是幼稚的。
难道是古人的逻辑思维很差吗?应该不是。只能说,这是后人在翻译上有误。
据我看来,曹刿与鲁公的对话,根本就没有涉及到这一仗该怎么打,也没拿出任何作战方案。谈的根本就不是这个问题。如果把这一篇生硬地理解为:曹刿与鲁公是在论述这场战争获胜的因素,那逻辑必定是幼稚的,经不起推敲。
如果理解为:曹刿这是在向鲁公谈条件,要价钱,则全部都通顺了。
下面,我们就以这个思路再来看一看:
1.
鲁公说他不小气,会分衣食给大家。曹刿就说,这只是“小惠”,
小恩小惠,所施的面积太小,不管用。“民弗从也”,一个民字,一语双关,既指百姓,也指我这个草民,不从也,都不跟你去打仗。
2.
鲁公通过祭祀来说他有信誉。曹刿就说,这只是“小信”,鬼神未必会赐福给你。
鲁公说的这两点,都不是战争取胜的必然条件,曹刿也没完全反对,只说这是小惠、小信,太小了。围绕的核心是在“小”上面。表面上是在谈军国大事,实际上是嫌小了,利润太薄。
那么,只要鲁公肯加价,一旦“大”了,双方即可达成一致。
3.鲁公最后说“必以情”,不可能什么事都去操心,但具体事情,一定会根据实际情况来酌情处理,尽量公正无私,赏罚分明。对应前文,就是可以满足他“大”的要求。
于是,曹刿不再嫌小了,说“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既然你能这样表态,那我们向你尽忠,才有归属感,才有意义,才有价值。否则,谁去为你卖命呢?
这一仗还没开始打,胜负都是未知数,究竟如何谋划、布局,全文中并无一个字交代。曹刿肯定不会说的,轻易一说出来,就要贬值的。
所以曹刿说道:“战场上的事,都是瞬息万变的,预先谋划没用的,你若要想打赢,就把我带着,我去为你现场指挥。”
这样,战斗究竟怎样打,鲁公到现在为止,依然心中一片黑,没有方案的。那就只有更加依赖曹刿了。
这些都是谈条件、要价钱的技巧,要靠悟性的。课本上直译出来,逻辑上就会莫名其妙。试想,各人有各人的事,大家都忙的很,谁有闲工夫坐那空谈一大堆没用的大道理呢。
从谈话结束,到战争开始,中间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细节,“公与之乘,战于长勺。”
这句话,老师们都翻译成:鲁公和曹刿同时乘坐在一辆车上,去长勺打仗。把“与”字当作“和”字翻译了。
其实,把“与”字当作“和”字讲,是不准确的,这是后来才演变过来的。“与”字早先的本意,是“赐予”的意思,“给”的意思。
“公与之乘”,就是鲁公赏赐给了曹刿一辆车,曹刿这个布衣草民,终于成了有车族。当时的车比现在可要贵得多,因为一个大国,总共才拥有500—1000辆车。你说贵不贵。
这样理解,前后文的意思就可以贯穿通了。
曹刿与鲁公那么大篇幅的对话,对于指导如何作战,其实是没有任何实际价值的,是空洞的。但对他个人而言,却是价值巨大的,是实际的。
于是,还没开战,鲁公就先赏赐了一辆车给他了。然后,战争胜利了,曹刿就被鲁公封为大夫,从此,曹刿也就过上了吃肉的贵族生活。
这就和开头想吃肉是连贯的。以及和将来也都是连贯的,后来他再也没出过什么好主意了,为什么?因为他的肉食已经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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