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性,你的產品需要的是個性
Seth Godin 說我們都成了時尚產業,Mona Hu 說你要吧讓他們哭、要吧讓他們笑。這背後的原理其實很簡單,因為我處在一個新的 P2P (person-to-person) 時代,社群媒體、口語傳播、病毒行銷的力量遠大過任何形式廣告的時代,所以重點不再是「如何影響一個消費者」,而變成了「如何讓這個消費者去影響他的朋友」。
關於社群媒體的觀念,我已經寫了很多很多。所以今天要聊不是 Social Media,而是如何成為一個「Remarkable」的產品 — 一個讓使用者用了之後,還想要「Make a remark about it」,跟朋友分享的產品。
個性
簡單來說,你的產品必須要有個性。還記得那個人很好,但是沒什麼個性的朋友吧?請問你會跟別人聊到他嗎?就算是有,你們都聊他些什麼呢?『哦,他人很好,真的很好… 嗯,世界上像他這麼好的人很少了…』沒錯,大概就是這樣罷了。而沒有個性的產品就跟沒有個性的朋友一樣,他並不會讓消費者想要分享,因為沒什麼好說的。
所以你必須要當一個有個性的產品,有什麼重點?今天早上在 AVC 有一篇很棒的客座文章,下面用我自己的話來重新論述。
個性比行銷還重要
當消費者選擇產品的時候,除了功能,他們往往還要「感覺」。但這世界上已經有很多規格齊全的產品了,所以你要做的是「有感覺」的產品,因為這才會讓他們想要分享。你想想,你一天到晚跟朋友分享的,難道是 iPhone 的多點觸碰嗎?當然不是,一定是有那個 App 好玩,照出來的照片有多漂亮,是吧?當每個人都對你的產品有「感覺」,而且跟大家講,在社群媒體時代,你就贏了。
當朋友,不要當「品牌」
當品牌犯了錯,消費者會生它的氣,而且非常生氣。但當朋友犯了錯,我們卻會原諒他,因為人非聖賢。所以,與其當品牌,何不當消費者的朋友?「方便的好鄰居」、「國民服飾」會成功,不是沒有道理。把自己當作消費者的朋友,嘗試、犯錯的空間自然就大了許多。
義氣和意義
只有功能的產品,沒有什麼意義。因為下一個功能更好的產品一出現,你馬上就被取代。但為什麼到今天都還有一群死忠的 PTT、funP 用戶?因為這兩個產品有意義、有義氣。當 HTTP/Web 成為主流,還在用 Telnet 的 PTT 儼然成為 Matrix 反叛軍的地下文化代表,沒有營收也要永遠免費讓你用,有義氣。而 funP 也是從第一天就膽敢叫你放屁,這就是個性。
怎樣才會有個性?
要當一個有個性的產品,其實沒有那麼難,首先,你先回答以下問題:
- 你要如何改變人們的生活?
- 你代表的價值觀是什麼?
- 你討厭的人是誰?
以「Mr. Jamie」為例,我透過 appWorks 育成計畫培養明日企業來改變人們的生活,我代表的價值觀是自由、多元、改革、解放,我討厭的人是剝削創業者的傳統媒體,和外行領導內行的官方單位。這就是我的個性,你可以喜歡或不喜歡,但你絕對不會覺得「Mr. Jamie」無聊。
你的產品也是一樣,無論是使用者介面、文案、網誌,從頭到尾請記住你代表的價值觀。你看 Kindle Fire 上市文案,多麼有個性啊:
路見不平,點火引爆
有個性的人是懦夫的相反,悶不吭聲的相反,所以當你看到不合理的事情,那就點火引爆它吧。看到問題一堆的產業,那就動手改革它吧。創業者,本來都就是有血有淚的義氣男女,那你做的產品,怎麼可以是讓人沒有感覺得無聊東西呢?
最近做了什麼有趣的東西嗎?今天 (9/30) 晚上來 BCDog 和大家分享吧!
(image via emrank,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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