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路不拾遗

标签: 美国走着瞧 | 发表时间:2011-09-26 12:14 | 作者:鬼怪式 okici
出处:https://www.justjoy.info

此文首发在独立媒体《小声说》第19期(5月份)的域外专栏。

1)
两年前刚到美国时比较亢奋,见啥都新鲜。一日下午回宿舍的路上,见到了草坪里架了一个大号秋千,跑过去,书包扔一边,踩上使劲晃了晃,玩的不亦乐乎。累了,不玩了,回过头找书包。身上的热汗还没下去,又出了一身冷汗——书包不见了。

因为每天还在处理各种手续,所以书包里面都是“要命”物品:美元现金、护照、I20(办理签证用的的学校录取文件)。若这些东西全都丢了,我也打算不调整时差就直接回国了。小区里面每隔几米就有一个竖立的报警机器,按下按钮,直接拨打学校警局。可是扬声器坏了,警员的问话像是嘴里含着茄子,我完全听不懂。在朋友的提醒下拿出手机拨打911,接线员说本地警局还没有接到任何记录。

我终于理解什么是热锅上的蚂蚁了,就在我焦头烂额之际,看到一辆汽车飞速地朝我驶来,下来一位先生,手里拎着的,就是我的书包!

原来就在我玩的忘乎所以时,这位来自迪拜的学生开车经过,看到路边的书包,以为是遗失的,遂捡起,掏出我的学生证,直接开到我的宿舍,敲门。没人回应,只好又开车回来,恰好看到我将近崩溃的表情,明白找到失主了。

我千恩万谢,拿着失而复得的包,回了家。使用钥匙开门时,旁边的邻居探出脑袋问我,是否刚才丢了东西。咦,她怎么知道?再一想,那位同学刚才肯定把四周住户都问了一遍。

2)
打工结束回家路上,顺便去了超市,自行车的车把上挂满了塑料袋,边骑车边戴着耳机听音乐。

快到家时,注意到旁边一个美国女孩也骑着车从我身边飘过,可是,她把速度慢下来,向我大幅度挥手。什么情况?我不认识她呀。我把耳机拽掉,疑惑地望着她。

“这个……”她气喘吁吁地说,“你的钱包?”

“啊,是的!”我摸了下上衣口袋,钱包果然不见了。

由于我一直听着音乐,根本没有发觉钱包从口袋里溜出去。在我后面的这位同学发现了,下车,捡起,使劲追上我。

3)
市场管理课期末考试要求以小组为单位,制作出“商业计划”,文稿加PPT,课堂展示。我们小组共六人,五女一男,主题是在中国销售“零度雪碧”。这款饮料在美国挺流行,但是国内只有健怡或者零度可乐,所以我们选择以此为突破口。

大家很严肃认真的的分工合作,除了我应该负责的部分之外,组织将制作PPT的光荣任务也交给了我。7个小时,在一包超大薯片与几杯可乐的协助下,工作圆满完成,没有辜负组织期望,遭到大家表扬。

排练一次之后,女孩子们要求第二天正式登台时都穿着正装,一呼百应。除了在旁边扭扭捏捏的我:“有这个必要么?” “当然有必要!”她们义正辞严的批评了我的消极懒散的个人主义。

第二天作为第一个小组正式登台,结束,掌声,自我感觉很好。第二节课之前的课间,把衣服换掉,放到塑料袋里。

晚上9点从院里骑车回宿舍,快到门口时,突然意识到,忘了拿衣服了。

赶紧骑车返回,麻烦附近打扫卫生的学生打开教室门,没有找到。又去找正式员工,她带着我东问西问,依旧没有找到。只好建议我第二天再过来看看。我一脸沮丧地回到宿舍。若衣服丢失,我为这个考试付出的牺牲得多大!

晚上同学建议我发邮件问问教授,因为教授是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的。我有点尴尬,但还是写了封邮件。

第二天再去教室,还是没有。下午收到了教授邮件,他似乎是看到了一个塑料袋,但是不确定。他把一位负责多媒体的老师邮件地址告诉我,“他或许知道。”

很快收到那位老师回信:“我的确见到了一个塑料袋,我把它锁进自己的办公室里了。你着急要么?我们约个时间见面?”赶忙回复说我并不着急。再次收到他的邮件:“另外一位老师会去我的办公室,你可以去找他要。”

又过一天,去了办公室,把衣服取回。

第二次上课之前,我特意找了那位老师,当面致谢。“只是件衣服么,又不值钱。”他开玩笑说,“下次若是个钻石,我就直接收下了!”

4)
假期旅游结束,在洛杉矶登上飞机准备返航。机长开始广播提醒大家关掉电子设备,我摸了摸兜,手机不见了。

飞机上的乘客仍在一个个往里进,我却努力地往外挤——安检时由于警卫仔细检查了我的行李,我怀疑不小心遗失在那里了。

找到了当时负责的警卫,可是他表示不清楚。机组人员手持呼叫设备,一边和机长联络,一边催促我赶紧回去。他们撕了张纸条,留下失物招领处的电话,让我回家后再联系。

一路沮丧。到家后朋友建议先休息一会再去商店买一个新手机。我躺在床上看到了一位美国同学发的邮件,并且她在我的Facebook和Twitter上也四处留言:“你丢了手机么?”

她怎么会知道呢?原来我的手机遗失在洛杉矶的车站,被一位游客发现。由于手机是中文系统,他不知道怎么找到我的联系方式,只能在我最近的短信联系名单上随便回复了一个,恰好找到了我的美国同学。

这位游客也着急赶路,只好把我的手机交给了一位工作人员。我使用Skype联系,向对方确认下身份,留了地址。三天之后,收到快递,手机失而复得。

我很想电话感谢那位好心人,但是由于他当时使用的是我的手机号,没有办法联系,只能默默感激。

5)
“路不拾遗”的典故出自后晋张昭远、贾纬等编写的《旧唐书》。唐朝的时候,有一个做买卖的人途经武阳,不小心把一件心爱的衣服丢了。他走了几十里后才发觉,心中很着急。有人劝慰他说:“不要紧,我们武阳境内路不拾遗,你回去找找看,一定可以找得到。”那人听了半信半疑,心里嘀咕:这可能吗?转而又一想,找找也无妨。于是赶了回去,果然找到了他失去的那件衣服。(摘自“互动百科”)

我认为若很多人都评价某人“靠谱”,那么这位先生/女士的行为处事肯定很了不起。非常惭愧,虽然处理问题时我也能够仔细认真应对,但是偶尔的神经大条也总是给生活带来大大小小的麻烦。假期回国朋友见面聊天,我却仍然喜欢吹嘘自己的人品登峰造极,每次都能化险为夷。大家不约而同地摆出一副鄙视的表情望着我,说:欢迎回来。

果不其然,依据爽量守恒定律,在国内我又丢失了一些物品,没有找回来。


© 鬼怪式 for 合法禁书, 2011. | Permalink |美国走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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