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天真还是邪恶?
不是所有人都喜欢 Google,读完 Steven Levy 的《In The Plex》也未必能够改变他们的观点。在许多人看来,Google 无非是一个商业公司,更糟糕的是,无非是一个广告公司,一个以出售用户数据获利的公司,一个垄断了搜索行业进而压迫同行的企业,一个虚伪的公司,一个邪恶帝国。
当 Google 给了 Mozilla 一大笔钱的时候,你可以想象人们会有什么样的想法。在《Chrome 工程师:Firefox 是咱哥们 》这篇文章中,提到了 M.G. Siegler 也试图找出其中的原因,只是一向聪明的他得出的结论有些莫名其妙:
有一件事情基本可以确定:Google 不会出于好心无缘无故给 Firefox 10 亿美元。这样做对它的股东是不负责任的。Google 又一次砸钱给它的竞争对手。
或者说:“我也不知道原因,反正 Google 就是邪恶”。
或许 Mozilla 在移动领域找到了什么秘诀? 不过在我看来,这个猜测似乎也不太靠谱,因为 Firefox 在移动领域不仅没有找到秘诀,连道路都没有找到。因此,我们似乎又回到了原点:为什么?
对 M.G.Siegler 的文章,Chrome 团队的 Peter Kastings 在 Google+ 上发了一把小牢骚。他的小牢骚自然引起了不少的评论,因此他又发了一篇帖子,不再是针对 Chrome vs Firefox,而是针对 Google 的文化。
那些说我不诚实(或仅仅是被误导)的人,似乎认为我的观点非常的天真和理想主义……对于那些非 Google 员工来说,好像很难完全理解 Google 做为一个公司,在某种方面的确是“无可救药的天真和理想主义”。我们 Googler 是一些想要改变世界的理想主义者,而且天真的认为我们的确能够做到。对于愤世嫉俗的人来说,这似乎是个假象,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这是傲慢,但是这种敢于将“don’t be evil”当作公司座右铭的理想主义,正是我多年前接受 Google 工作的原因。不是因为薪水、福利,甚至不是我要做的特别工作。那是因为我想要为一个这样的公司工作:虽然不可避免的会犯错误,但是真正致力于做“正确的事情”。在现场面试中,我得出的结论是,Google 的许多人真的相信这些理想,真的试图去坚持那个座右铭,真的想要改变世界。
……
让我明确一点:我不否认 Google 要盈利,或宣称那不是做决定时要考虑一个因素。但是“现实主义者”(正如许多人昨天很骄傲的宣布的那样)如此急于赞扬自己”看透“了 Google 的行为,其实是暴露了自己的想法:对短期的、剥削的专注在驱动一切,他们完全忽视了一种可能性,那就是盈利公司的人们可以真正地关注人性、世界、道德,做正确的事情,或者始终如一地贯彻某个策略。你不必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就可以看到,为什么一个从人们使用网络一事中受益的公司,使网络变得更好是一个善意的、长期的行为;或者为什么一个需要用户信任和忠诚的公司,会从避免秘密监控用户一切行为的做法中获得益处。
没错,这就像是喝了迷魂汤,但也许作为一个公司,我们雇佣的正是那些真心信任的人。
我很少见到一个工程师如此真心的为公司辩护,谈论理想主义,道德和人性。这是公关文,还是真正的信仰?想必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答案。如果让我选择的话,我愿意去相信他,或许我也是个“被误导的、无可救药的理想主义者”?
题图来自 Flic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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