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和基金公司有什么区别? - 知乎
首先,以券商资管和基金公司最主流的产品来比较,即券商资产管理的集合产品和基金公司的公募产品
券商资管的集合产品大部分是私募范畴,而基金公司的公募产品是公募,所谓私募即不能公开宣传,人数不超过200人,购买起点100万。而公募产品可以公开宣传,没有人数上限。这是最大的差距
其次,券商集合的私募性质决定了它的投资范围比较广泛,单单以货币型产品比较的话,券商的货币型产品收益率一般是高于公募货基的,当然,券商的起点也高…
由于券商集合的私募性质,所以普通客户知道的较少,监管比基金松一点
再简单补充一下券商资管的主要业务范围,除了集合产品外,还有对单一客户一对一理财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面向机构融资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是为单一客户定制的vip理财,投资范围无限制。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是面向机构发行的,类似于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某个项目,这个项目会产生稳定的现金流来支付本息。
基金公司业务主要是公募和专户。由于公募业务限制比较多,后来放开了基金公司做专户,就是基金公司发行的私募产品,100万起,人数不超过200人,投资更为灵活。
目前的业务线上是这样,这个行业发展太快,保不齐再过2年又是什么样子了
目前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分为三种: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和定向资产管理都是事后备案,专项资产管理是专门用来做资产证券化(ABS)的,需要审批。证券公司主要做的还是集合资产管理和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比较少。在三种资产管理产品中,定向资产管理占比大概占到整个规模的90%左右。
如果说和公募基金公司的关系,主要是新基金法以前称谓的“大集合”,其实干的事情和公募基金区别不大,一些细节方面的区别下面列举几点:
1) 准入门槛不同
券商对参加集合理财的客户资金门槛有一定要求,一般首次参与的资金必须达到5万元以上,而开放式基金认购起点一般为1000元,如果定期定额申购,起点最低可以降到200元左右;封闭式基金由于在二级市场上交易,没有限定门槛。
2) 募集方式不同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不能公开宣传,募集范围相对较窄;而公募基金的募集可以公开宣传,募集的范围相对较宽。
3) 收益不同
①投资收益不同:虽然两者投资范畴基本一致,不过由于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在投资范围上可以投资开放式基金,这就使得券商可以选择优秀的基金,投资收益率会高于开放式基金的平均收益率。
②管理人的收益不同:基金管理人的收益来源于管理费用,而券商的收益不仅来源于管理费还包括业绩分成。业绩分成的收益方式对管理人有激励作用,也公平对应于其承担的风险。
4) 安全性不同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安全性优与基金。集合理财可以“隐性保本”。据了解,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一般在合同中规定收益分配比例和亏损承担责任,而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合同,一般情况下,亏损是由投资者全部承担,而券商可以以自有资产购买一定比例本公司开发的集合产品,并可在有关协议中约定,当投资出现亏损时,证券公司投入的资金将优先用来弥补该公司其他购买人的损失。
5) 流动性不同
公募基金的流动性优于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流动性。①部分基金如封闭式基金、ETF、LOF等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有利于投资者买卖该基金;而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不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流动性明显不如前者。②券商集合理财一般数月至一年的封闭期之后才有一小段时间的开放期,开放期也比较有限,一般为每个月的3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投资者只能在开放期进行参与或者退出,其他时间不能交易;而开放式基金可以随时按基金申购、赎回,申购赎回的周期一般为2~3个工作日,变现容易。
6) 投资限制不同
集合理财不仅被允许参与新股申购,还可以投资于基金,即(FOF),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法》禁止基金投资于基金,并且银行间市场也有望开闸.
7) 手续费不同
基金一般收取较为固定的管理费,如开放式股票型基金的管理费一般为1.5%,投资人购买基金还需交纳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等手续费。现在发行的券商理财产品一般收取参与费和退出费,比例较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稍低。至于管理费的提取方式,有的与投资人约定其他收费方式如以市场指数为基准,投资收益超出一定比例再收取管理费或约定按投资业绩计提管理费等,形式比较灵活。
8) 运作的透明度不同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不如基金。《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专门对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规定,要求基金管理人必须每日公布基金的份额,对于基金管理人发生的重大事项也应及时公告,除此之外,还应于每个季度、每半年、每年公布定期公告,详细说明基金在上述期间的业绩表现、投资组合情况、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事项等内容,使基金持有人能随时掌握基金最新的运作信息。而关于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披露的相关法规只要求证券公司至少每三个月向客户提供一次准确、完整的资产管理报告,对报告期内客户资产的配置状况、价值变动等情况做出详细说明。由于基金在信息披露方面更规范及严格,因此在运作的透明度上要优于券商集合理财产品。
自2013年6月1日新基金法出台了以后,证券公司投资者超过200人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被定性为公募基金,应当纳入新基金法,不再使用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定,证监会规定,新基金法正式施行前,证券公司已经设立的投资者超过200人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将依法受到保护,一些券商将存续期的大集合产品合同进行修改,扩大投资范围,并且可以重新打开申购,这种做法得到了监管层的默许,所以现在市场上存续的一些大集合的产品主要是2013年前存续的,比如 华泰紫金节假日理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一些炒股的APP里定期会有推。
在此之后,“大集合”不再新发,券商开始争夺公募牌照,截至2016年底,获得公募基金资格的券商分别为:东证资管、华融证券、山西证券、国都证券、浙商证券资管、渤海证券、东兴证券、北京高华证券、中银国际证券、财通证券资管,以及长江证券资管和华泰证券资管,也就是原来的大集合变为了公募基金,主办人也变成了基金经理,同时要求证券公司设立相应的基金部门进行管理,与资产管理部门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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