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族,穷光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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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4日, 已有 4 人推荐
关于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表示,调整以后,工薪阶层纳税面由目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全年个税收入将减少1600亿。
这段话透露的含义如下:
1、中国的工薪阶层总量约3.1亿人。
2、在全部3.1亿人中,截至2010年,月收入低于2000元的有2.26亿人,超过2000元的只有8400万人。
3、换言之,以全国人口13亿计,领工资而月收入超过2000元的不足总人口的7%。
4、在全部3.1亿工薪族中,月收入超过3500元的仅有2400万人,占比7.7%。这部分人占全国人口的比例甚至不到2%。
5、按照现行税则,月收入3500元的人纳税125元,月收入2500元的人纳税15元。由于这次调整,使得3500元以下的6000万人不再纳税,按照人均纳税70元计算,这些纳税人一年减少纳税额约400亿元。
6、由于这次调整,个税收入减少1600亿元,则由此可知,月收入在3500元以上到38600元的人,合计获得减税超过1200亿元。他们的比例是2400万人,人均少纳税接近500元(按照税法,应该是接近480元)。所以,调整税法,高收入者获益更大。
7、2010年,个人所得税收入4800亿元,新税法减少税收1600亿元,则表明3500元以上的月收入人群(2400万人)合计将奶水3200亿元。人均纳税1.33万元,每月平均1200元。这个标准,对应于新税法的月收入13000-14000元人群。
8、这意味着,在剩余的能够纳税的2400万人中,他们的月平均收入约1.35万元,年收入超过16万元。
9、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城镇居民总人数6.66亿,则城镇居民总收入12.72万亿元。减掉高收入人群的3.84万亿元(2400万人,人均16万),则剩下的6亿人口的实际收入合计8.88万亿,人均不到1.5万元,或者每个家庭大约4.5万元,如果家庭里两个人打工,每个人的年工资2.25万元,月平均1875元,确实不到2000元。
10、也就是说,中国城镇里有超过9成的家庭是普通劳动者,作为打工一族,他们的月收入低于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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