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子美:不算强奸
(木子美 前记者编辑、现自由职业者,著有《遗情书》。)
雷人语录频出,最近一则“戴避孕套不算强奸”被笑称可当各大安全套品牌广告。其创意来自贵州一女教师遭官员凌辱报案后,派出所教导员的说法。如果成立,避孕套可算被发明了新功能,人手一套,畅行天下,想上谁就上谁。
也许生活把多数人强奸到麻木了,逆来顺受也成了逻辑一种:你的意志都受强奸了,身体算什么?稍作反抗,强势一方还很不习惯。在这个女教师被辱案中,同样存在胁迫和配合的辩论,也就是说,男权试图通过潜规则把“违背妇女意志”变成女性的“与虎谋皮”行为,使强奸呈现“暴力特征不明显”的表象。
这是怎样的语境呢?我们很熟悉的“工作应酬”场景。和许多职场女性的无奈一样,她们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碍于上司面子,出现在应酬陪酒的场合。上司会认为这是给你一个表现机会,也是扩展人脉的需要,以此掩盖“性贿赂”目的。清纯的女职员,一旦被送上陪酒席,就成了猥琐男人眼中的“交际花”。有人借花献佛,有人趁机下手,他们便是这样首尾呼应的同案犯。
所以你看到了,中学校长强令女教师和官员喝酒,十五六杯酒超出了她的“可承受范围”,而别有用心的官员在她离席时出现,假惺惺地提出送她回家,却又把车开到办公室。同车的同事起到了麻痹作用,最后一个从官员办公室离开的同事,想必洞察到了不纯动机,却成全了“羔羊送到虎口下”的事实。
戴不戴套已经不是最关键。所有的旁人为这个强奸案打下伏笔,有人意谋性贿赂,有人顺手推舟,有人成全“奸情”,习以为常的官员只是把酒醉的她强拉到床上,并戴了套而已。一切的意外不过是碰到了反抗潜规则的女教师。更恶俗的人,还给她扣上了种种企图的帽子。社会有时就是这么肮脏,把“违背妇女意志”偷换成“请君入套”,倾巢之下,一句“不算强奸”实在悲凉了得。
每天都有“不算强奸”的强奸发生,女性的自我保护却只能是学会拒绝,拒绝陪待,拒绝应酬,拒绝目的不明的“好意”,小心避开男权陷阱。因为要证明“妇女意志”的清白和坚定啊,否则面对强奸还得递上避孕套。
对于残酷的现实,我想起两件事。一个是去年的年会上,被领导强行灌酒,强迫唱歌作陪的女友发出了母猫一样的哀号:“我要回家!”终于在有女同事喝到昏迷要送医院时,得以放行。一个是很多年前的朋友聚会,喝到半醉的女子被同样喝多的男子拉进房间扒掉衣服,挣扎逃脱打电话报警,却被男人们阻拦,警察来到后,被迫“翻供”。
男人并非不了解“妇女意志”,只是想制造一个妇女不清醒的现场,为自己的强奸行为找个空子钻。丑陋至此,借酒胁迫也许得像酒后驾驶一样立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