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盗墓到掘金
从外表来看,徐磊跟普通的商人没什么两样,一米八的大个,穿着松松垮垮的7分裤和T恤衫,脸上带着睡不醒的倦意,仿佛刚打完一夜麻将并被别人连庄连和。但是,一谈起文学,他眼里就开始发出光,像一件保存完好的青铜器从墓穴里取出来,突然放到日光之下。
提起他的笔名,网络上无人不晓,他就是《盗墓笔记》的作者南派三叔。
南派三叔从小就对故事有一种特殊的迷恋,那时他外婆经常给他讲一些惊悚故事。他记得最清楚的一个与棺材有关。有一户人家,买了一座大宅,院子里开满桃花,但是夜里总感觉阴森森的,有些不对劲,就请风水师来看。风水师堪舆了一番之后说,这宅子东西南北都没问题,天上也没问题,要是有问题的话,肯定在地下。于是,这户人家就雇人在院子里往下挖,挖着挖着,铁锹被血染红了,再挖下去,发现一具血棺材……
他从小生长的地方很像马尔克斯笔下的马孔多村落,他的妈妈祖上是开砖窑厂的。当地有一种风俗,开窑厂的人家的妇女到了50岁都要养乌龟。因为烧窑要挖土,容易得罪地母,而乌龟则可以替人到地母那里求情。他母亲的外婆,50岁那年养了一只乌龟,一直养了40多年,她仙逝那一天,乌龟突然神秘失踪了。家里人觉得此事特灵异,至今还保持着这一风俗。
南派三叔从小就喜欢讲故事,他悄悄迷上了写作,并模仿金庸、古龙的笔法来写小说。在《盗墓笔记》动笔之前,他已经写了2000万字。
写《盗墓笔记》完全是个偶然。他说从小喜欢看黑白电视,有一天晚上他看了一个考古节目,从此迷上了古墓。他本家有个亲戚是盗墓的,曾经告诉过他这一行当的常识,比如南方的地湿,不适合盗墓,除非你准备一台抽水泵。有一年,他在山东开纹身店,店里来了一个壮汉,一条金链子绕着脖子缠了三圈。他很纳闷,为什么要戴这么奇怪的首饰。壮汉告诉他,这是用来牵尸用的。到了古墓里,把着链子套在尸体脖子上,自己身体往后一仰,尸体就会坐起来,这时往尸体胸口一拍,就会有玉蝉从嘴里掉出来。
2006年,他所开的外贸公司生意不太景气,他就开始完成积压已久的一个愿望,写一部离奇的小说。《盗墓笔记》在博客上连载后,好评如潮。有时,也有盗墓者加他的QQ,跟他探讨盗墓的技术问题,说:“小伙子,按照你这种盗法是会死人的。”他从善如流,不断修改这部长篇处女作。
在创作的时候,他有超人一等的勤奋,并具有随时随地写作的能力,有时开着车,来了灵感,他就用手机录音。在网络时代,他的付出很快有了回报,他和《鬼吹灯》的作者天下霸唱一起,开辟了通俗文学的盗墓时代。
但是盗墓文学一直登不上大雅之堂,这主要是因为肇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的网络文学一直行动先于理论。青年文学理论家夏烈看到了这一理论盲区,提出了类型文学(一种“通俗文学”的学术提法)的概念,凭借超广的人脉、超强的活动能力,他开始为网络文学正名。2010年,在他的力荐夏,浙江省文联推选《盗墓笔记》作为茅盾文学奖的参选作品上报。虽然最后被“技术性”刷了下来,但在文学界还是引起了轰动。
南派三叔对“茅奖”这样的荣誉并不太看重,他有更大的野心,目前他一只脚已经踏进了好莱坞,他创作的《盗墓笔记》电影剧本已经被派拉蒙公司买走,虽然距离拍摄还遥遥无期,但多少确定了中国奇幻作家在国际上的地位。
我问他何时可以填上《盗墓笔记》的大坑,他告诉我:“对于写过超长篇小说的人来说,填这些坑实在太容易了。我现在只是没有时间而已。”作为国内最成功的通俗小说家,他的主业却是一个外贸公司老板,创作只是他的业余爱好。他最近正在醉心于一部“天才之作”的创作,内容与数学有关,灵感是他在做梦中得到的。另外他主编的一本杂志《超好看》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上摊。
我问他:“你是中国最会讲故事的人吗?”他说:“我很希望它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