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傳媒機構以前的什麼「名人推介十大好書」之類,已經不見了,沒再舉辦了,真是好消息。
在香港躋身「名人」之列,比在美國開一家唐人餐館容易。「名人」如藝人、官員、商人、體育明星之類,「獲邀」推薦一本「好書」,這種活動,有什麼邏輯的問題?
首先,你要推薦一本好書,先決的條件是你先要博覽群書;正如推薦一家好菜館,閣下必須是食家──而食家要嚐遍天下珍饈百味,像米芝蓮才有資格在萬千食肆中評給三顆星。
同理,要推介一本心水的好書,不是阿貓阿狗都有資格,像食家一樣,他必須是一位「讀家」──讀者(Reader)還不夠,還必須是博讀家(A Prolific Reader)。
好了,問題出在這裏──這些「推介好書」的所謂名人,他們平時賺錢忙、應酬忙、拍戲灌唱片忙,有幾個近十年來完整的閱讀過幾本書?
所以香港的許多「名人推介十本好書」,藝人推介的不是三國演義就是聖經,因為這是「名人」讀中學時唯一在教師督導下碰過的讀物;又或者是「誰偷走了我的乳酪」、「窮爸爸富爸爸」之類,這又是中環人從美國時代周刊的流行榜上抄過來的口水尾。
沒有讀過一百本書,有了心得,即無從在其中抽選你認為最好的那本,如同一個人一生最遠的地方只去過深圳、東莞、廣州,似乎沒有推介「世上我最喜愛的旅遊城市」的資格。
「名人推介好書」之搞笑,是在香港,炒股票可以成為名人、上位做局長可以成為名人、殺人放火可以當名人,做妓女,如果搭上有錢的恩客,也能當名人,偏偏是喜愛閱讀的人不會成為名人。
在香港,一般的共識是:在馬場拉頭馬的必是成功人士,但成功人士不必讀書的,即使有餘暇,他玩遊艇、坐郵輪,到法國購物,去英國寄宿學校探兒子,即使閱讀,隨身帶的都是八卦雜誌。
香港的「名人推介好書」之類的活動,是香港走向反智而不是「開啟讀書風氣」的開始。有關人等玩了許多年,終於覺得很無聊,停辦了,知恥近乎勇,香港或許從此就有希望了,也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