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蝎老

标签: | 发表时间:2011-09-14 19:44 | 作者:(author unknown) linsen
出处:http://www.feedzshare.com

来自: 胡展奋的BLOG - FeedzShare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8日,  已有 2 人推荐


“提防蛇蝎一样地提防倒地老人”。

我不知道日后的修史者面对这样可怕的话会做何感想——有这样的时代这样的人心么?是的。我们就生活在这样的时代。《东郭先生与狼》不再是寓言。

被称做“世纪恶判”的南京彭宇案(2006年11月20日),其实远非“首例”,2006年3月15日,时年88岁的刘老太在合肥六安路上倒地受伤,被两名中学生“爱心”送医院。一年后,合肥中院庄严宣判,两名中学生的监护人共同赔偿刘老太4.7万元。

自彭宇被判赔付4.5万元后,郑州的李凯强和天津的许云鹤也分别因为救人被判赔付7.9万元和10.8万元,似乎发现了“生财之道”,一时各地老人竞相倒地,“诬恩案”此起彼伏,行人相诫,遇“倒”不碰。

“一碰倾家,再碰倾城”。社会风气大溃,“中国的老人怎么了?!” 如果让智障者服刑,是“丧尽天良”,那么,把一个不顾风险施救的路人诬为“肇事歹人”又何尝不是丧尽天良!

相信很多人有同样的感觉:正常的社会,老人通常是“正直、善良、诚信、睿智、宽容”的象征吧,几乎所有的民族,都尊老,这是人类社会的通识,但我们这里,新近进入公众“倒地视野”的老人,怎么都跟蛇蝎一样?

事实上,社会舆论对倒地老人是否真的把良心打入谷道而反噬,一直是疑疑惑惑的,“难道人,真那么冷血吗?毕竟救了你啊,动物也感恩呐……”————感谢科技,甚至感谢“监控”、感谢偶然,感谢如皋大巴驾驶员殷红彬、感谢车载监控探头,既还原了事故真相,也侧面澄清了彭宇们的冤情,在铁的事实面前,原本已经一口咬死“恩公”的“诬老太”不得不狼狈改口,承认了自己的诬告,所谓“探头也昭昭”,人们由此终于认定:确有“蛇蝎老人”,而且为数不少,危害社会,败坏风气,令行人“畏老如虎”。

把良心打入谷道。谷道者,直肠也,乃极言其言行之无良,世人但知“少年兴,中国兴”,宁知老人堕落,因示范少年,垂法后代而贻害国家无穷?

无论是合肥中院还是南京鼓楼法院,那些万人唾骂的法官也许万万不曾想到,这样的判决本质上都是反人类的,因为它们将导致公共空间的思考趋向丛林、趋向一个可怕的跌落性价值取向,亦即“人类是不该相助”的。这可不是“倒退三十年”,而是倒退三万年!

然而,仅仅把南京鼓楼区法院的枉判钉上墓碑也是有欠公允的。仅从因果链考量,毕竟“蛇蝎”劣迹在先,法院的枉判在后,后者只是助恶。

于是我一直长时间地奇怪着,作为一个骇人听闻的品种,这些老人、“倒地噬恩”的老人,是什么时候、哪处温床开始“批量生产”的呢?

我花很长的时间琢磨这件事,渐渐地将注意力集中到她们的年龄,合肥的“反噬”刘老太是88岁;南京的“反噬”徐老太是80岁;天津的“反噬”王老太是70岁……

这里不用讨论学历教育、家庭环境、经济状况,不讨论90年代以来的拜金狂潮和伦理深渊,这里只有一个共同的黑暗历程,那就是她们都经历过“文革”。

没有任何理由不把“文革”列入空前的人性大绞杀。到处是告密反噬,到处是设套陷害,到处是背信弃义,到处是落井下石,到处是子女绞杀父母、前辈绞杀后进、徒弟绞杀师父、学生绞杀导师、妻子绞杀丈夫、病人绞杀医生、亲友绞杀亲友、情人绞杀情人……

由此上溯45年,刘老太她们依次为43岁、35岁、25岁,不管愿意不愿意,也不论她们是否参加过“造反”、“夺权”、“打砸抢”,在人际撕咬“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年代,她们都见证感受(甚或参与?)了太多的血腥、太多的六亲不认,类似汉末的大血泊中,通常只有一个存念:他人即地狱,活着就胜利——“宁我负天下之人,毋天下人负我”。

当年饱渍了恶液汁的女青年一直活着。并潮水般地活到了今天。从满头青丝到古稀之年,四十多年的风雨不但没能磨去血写的印记,反而固化了她们的劣根,这样的“蛇蝎老”,诗曰投畀豺虎,网曰删除拉黑,我想,哪怕100岁也不该“敬”他们,更不该把所有的责任归咎社会,因为在同样的年龄段里,我们也看到了高耀洁,看到了舍己救人的“最美奶奶”柴小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