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想那么多
在《 南方都市报》上看到易中天关于“‘擦桌子的主义’之排列组合”的解析,有趣有理,以此观之,我身边还真的有“没想那么多”的人,问之,答:“习惯了。”
原文:
因为擦桌子,吴思和吴方有过一次“道德讨论”。
吴思,大家都知道,是“潜规则”一词的发明人。吴方,则是吴思大学里的同班同学,人大中文系78级的。当时,吴思是班长,吴方是副班长。副班长吴方喜欢擦桌子。他到教室后,先给自己擦,随后给前后左右的同学擦,有时还擦全班的。次数多了,班长吴思就有点不舒服。他怀疑吴方这么做,是否矫情,是否虚伪,或者另有所图。
后来,班长吴思跟副班长吴方谈了一次话。再后来,非常“有思”的吴思,对这事做了反思。他写了一篇文章,叫《擦桌子的主义》,刊登在《读书》,也贴在了新浪博客。
很快就有了回帖。网友“沙如雪1991”说,有一次,儿子班级装吊扇,掉下许多泥土。安装完毕后,有一个同学拿起了抹布。他只把自己的课桌擦得干干净净,而且只擦到三八线的位置,连他同桌那边都不肯擦。
这就好玩了。一个是擦遍全班,另一个是同桌的都不擦,堪称两个极端,两个典型。
想都不用想,立马就会有人做出判断:吴思的同学吴方,是“道德的”:“沙如雪1991”儿子的那个同学,是“不道德的”。然而“道德的”吴方,却受到吴思的质疑,难道吴思是“不道德的”?
吴思并没有错,因为事情原本就没有那么简单。
实际上,这事当中,包含了好几组选项。比方说,擦,不擦;自己的,别人的;先,后;等等。做一个排列组合,至少会得出以下结果:
A,既不擦自己的,也不擦别人的;
B,只擦自己的,不擦别人的;
C,不擦自己的,只擦别人的;
D,既擦自己的,又擦别人的。
其中第四项,又可以分出两种:
D-1,先擦自己的,后擦别人的;
D-2,先擦别人的,后擦自己的。
第一种(A自己别人的都不擦),当然不好。但,多半也只会被骂作“懒惰”,不会被视为“缺德”。第二种(B只擦自己的,不擦别人的),就麻烦了,很可能遭人鄙视。网友“沙如雪1991”就说:我听完这件事,脑子里想的第一个问题是,这孩子的父母是什么人?
意思也很清楚:谁家的孩子,这么自私?
不过,如果我们暂时放下道德的判断,只看事情的结果,那么,B决不比A差。至少,教室里还能有一张桌子是干净的。而且,如果大家都像他那样“自私”,整个教室还会干干净净。相反,都学A,又怎么样呢?脏乱不堪。
显然,A并不比B值得提倡。如果硬要反过来,说“宁肯大家都不擦,也不能只擦自己的”,那就类似于“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是“四人帮”的思维了。
既然是“四人帮思维”,为什么还有市场?就因为我们的潜意识中,往往有一种“容不得”。容不得什么?容不得别人“自私”,容不得别人“只顾自己”,更容不得只有一个人的桌子干净。因此,要么都擦,要么都不擦。或者,要么都干净,要么都不干净。只擦你一个人的?不行!就你一个人干净?没门!
这其实是一种“集体无意识”。正是它,造成了两个问题。
第一个,是“不宽容”。比方说,只擦自己的桌子,就那么可耻吗?我看未必。除非他把自己桌上的脏东西,都扫到了同桌那边。那才是真该谴责的。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宽容“自私”。只不过,得是“有底线的自私”。这条底线,就是不能损害别人,不能通过“损人”来“利己”。损人利己是缺德。只利己,不利人,也不损人,就包涵一点吧!如果连这都不能容忍,那我们其实就学不会宽容。
第二个问题,就是“唱高调”。比方说,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那么,具体到擦桌子这件事,哪个选项最符合这一道德高标呢?第三种,不擦自己的,只擦别人的(C)。但,谁要当真这么做,大家不觉得怪异吗?再说了,你把别人的桌子都擦得干干净净,唯独留下自己这张,打算咋办呀?
也只有让别人来擦了。自己的桌子,为什么要让别人来擦呢?因为一旦擦了自己的,就不算“毫不利己”;唯独只擦别人的,才算“专门利人”。
不过这样一来,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只有你一个人“毫不利己”。结果,是全班只有你一个人的桌子是脏的。另一种,是大家都“专门利人”,整个教室干干净净。
这当然也很好。问题是,这个结果,跟“每个人都擦自己”的,有什么区别?既然没有区别,为什么非得“我擦你的,你擦我的”,不能“我擦我的,你擦你的”?更何况,大家都擦别人的,跟“大家都擦自己”的,哪个更容易?当然是后者。那么,为什么不选更容易的呢?因为有“自私”之嫌。为了避嫌,只好作秀。中国历史上有那么多的“道德秀”,原因就在这里。
实际上,如果每个人都把自己的擦干净,天底下就没有脏桌子。每个人都“自扫门前雪”,就没有他人的“瓦上霜”需要操心。相反,如果自己的桌子都擦不干净,又哪里管得了别人的“门前雪”?如此简单的道理,怎么就想不明白?
也只有一种情况可以另说,那就是别人不在场,或者无能力。这个时候,就需要施以援手,帮别人一把了。这无疑是很重要的。因为每个人,都会有困难的时候;而帮助,又总是互相的。因此,为了培养互相帮助的精神,也不妨提倡D——既擦自己的,又擦别人的。像某同学那样,顺便擦一下同桌也不干,确实未免过分。举手之劳的事都不做,还能指望他“救死扶伤”?多半会“见死不救”的。该同学如果当了医生,我可不敢找他看病。
但即便如此,也大可不必“声色俱厉”地去批判。相反,自己的桌子不擦,却冲到隔壁教室去打扫卫生,倒是值得警惕,因为这不符合人之常情。道德必须建立在人性的基础上。违背人性的做法,总是难免让人起疑。
也许,这正是吴思当年要质疑吴方的原因。然而吴方的回答却让他大跌眼镜——
“我没有想那么多,随手就擦了。手里有一块抹布,擦一张桌子也是擦,多抹几下也不费什么事。我没想那么多。”
好一个“我没想那么多”!难怪网友“沙如雪1991”要说,这是更接近于“圣”的人,因为他“天性纯良质朴”。
我同意这个说法。而且我认为,如果当真有此“纯良质朴”之天性,那就用不着争论是“先擦自己的”,还是“先擦别人的”。先擦别人的,是“先人后己”;后擦别人的,是“推己及人”。前者谓之圣,后者谓之贤。二者殊途同归,但后者更容易。毕竟,“及人之老”的前提是“老吾老”,“及人之幼”的前提是“幼吾幼”。孟子尚且如此,何况我等凡俗之辈?故“吾从后”(先擦自己的,后擦别人的)。
顺便说一句,接近于“圣”的吴方,也是这样做的,而且“没想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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