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我的革命战友小花常说,她小时候最羡慕的就是可以在肯德基里过生日的小朋友。是啊,直到我上大学前,肯德基都是人间最美味的食物之一。时过境迁,现在情况大有不同。如果看见谁在肯德基过生日,一定会觉得那小孩的爸妈想搞行为艺术。我现在想吃肯德基的时候就吃,也不会问吮指原味鸡或者大薯条多少钱,因为我都付得起。每当我这么做的时候,我都心里一阵暗爽,觉得比以前自由了好多。
什么是自由?以我肤浅的理解,就是在不伤害别人的前提下,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举例来说,“聚众淫乱”不应该是个罪名,因为每个人都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置自己的身体。但是在地震来临时散布谣言就应该定罪,因为可能会引起混乱,危及他人生命。
我以为自由可分为两种:精神自由与物质自由。
先说精神自由。前两天读到一本日本小说,里面一个数学家在入狱前想道:“只要还有纸和笔,甚至只要我的脑袋,我就可以继续我的研究”。这个想法很得我心。是啊,即使身体不自由,却永远没有人能管我大脑在想什么。有时身不由己,要见一些无聊的人,做一些无聊的事,听一些无聊的话,但一想到没有人能管我的大脑在做什么,我就由衷的感到欣慰。
精神自由还有另外一层含义,就是可以“不受限制的进行思考”。举例来说,如果读者朋友一见到“聚众淫乱”这样的字眼就由衷反感,无法进行逻辑层面的思考,那就是精神上的自由受到了一些限制。前两日一次朋友聚会,大家畅想未来世界。竟有好几人不约而同的认为,将来的家庭应该是由“多个男人和多个女人共同组成”,那样的结构更加稳定。我对这个观点的思考尚不够深入因而无法置评,这几位好友大概也不会真的去亲身尝试组成聚众淫乱的家庭,但是我相信他们的精神是自由的。
再说物质自由。肯德基我已经想吃就吃了,但是离理想中的自由状态还差好远。马云前两天在斯坦福演讲的时候说,他要在美国生活一年,不为别的,只是觉得有点累。我顿时觉得我也很累,也想去美国生活一年,最好还带上花姑娘一起。于是我打开网上银行查看我的存款数目,发现明显不行,那个在吃肯德基时让我底气十足的数字顿时阳痿了。很显然,在选择自己想要生活的地方这一点上,我还远远不算自由。退一步说,别说选择生活地点了,我连“随心所欲的支配自己的时间”这点也做不到。因为活着的成本实在太高了,除了呼吸之外做什么都要收费,我必须一直工作,一直赚钱才能苟延残喘。
说白了还是钱。想不到自由这么清高和飘逸的词语,竟也被我与最粗俗的东西联系在一起,我深感羞愧。自己的自由理想是肯定暂时满足不了了,于是退而求其次,想让身边的人能活得自由些。我对正在忙于找工作的小花殷殷地说:“你做什么都可以,不工作也可以,但一定要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但是她一直身处校园,想必尚不能体会自由的重要,也想必不能体会我的一片苦心了。
王信文 @ 201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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