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大最“纠结”的犯罪
公众的兴趣通常容易被一些通过巧妙手法盗取巨额资产的犯罪事件所吸引,比如发生在1950年的波士顿布林克案(Brink’s Job),11名劫匪共劫走275万美元。不过这个金额在伦敦的一起劫案中就不算什么了,2006年2月,5个人就掠走了超过9200万美元的赃款。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那么走运,不管是由于客观原因还是自己的智商问题,许多人不但没能得手,反而让自己狼狈不堪,比如美国印第安纳州的一个犯罪分子在2008年的一次武装抢劫中被自己的枪击中了腹股沟,让警察少费不少功夫……
当然,例子还远远不止这一个。美国的HowStuffWorks网站就挑选了10大最“纠结”的犯罪,大家一起来吐槽吧:
警察,退货!差评!
毒品可不受消协保护。
2007年8月,美国乔治亚州罗谢尔(Rochelle)的53岁女性胡安妮塔•玛丽•琼斯(Juanita Marie Jones),找毒贩子违法购得了一些可卡因。不过她发现自己吸食了可卡因总量的1/3后,竟没有任何“陶醉”的感觉。这位愤怒的顾客在尝试退货差评未果后,竟然叫来了当地的警察寻求帮助,想要回自己的货款。当然,警察才不管对方是不是皇冠卖家,立即以持有毒品的罪名将琼斯逮捕。
我说,真以为买毒品还带售后服务了?
嗯,涂改也不行!
看看什么叫专业劫匪……
虽然说递纸条是抢银行业界最热爱的方式之一,但是作案时使用写有自己名字的存款凭条显然是一种脑残行为。2007年月,科罗拉多州恩格尔伍德(Englewood)的一名27岁男子在银行抢走了5000美元,这位老兄显然吸取了前辈的教训——他将支票本上自己的名字涂黑,妄图掩饰身份。可这……FBI才不会被这种小伎俩坑掉,警察很快就将他捉拿归案。
所谓换汤不换药,治标不治本……
戒烟很有必要
烟瘾上来,不管不顾……
连逃跑都不能专心的罪犯显然没有好下场。亚利桑那州菲尼克斯的一名男子在2007年6月对银行实施了抢劫,在遭遇警察大规模追捕的时候,这人居然跑到了一家便利店里面。根据店员的口述,这名男子当时说“快,给我一包烟,这里是20刀,快给我!”当他买完烟驾车离开的时候,警察的直升机已经追到他屁股后面了。当他被抓捕时,那包烟甚至还没开包。
烟瘾耽误事啊!折腾半天,到底也没抽上。
减肥更有必要
据说这是圣诞老人的首要死因。
一名在1985年失踪的男子15年后被发现死在纳奇兹(Natchez)一家礼品商店的烟囱里。他的遗体被装修的砖瓦匠发现,而他的身份则是通过身边的一个钱包中的证件确认的。由于这名男子曾有入室盗窃的犯罪记录,调查人员因为他可能是在试图潜入这家礼品店的时候被烟囱卡住了,在受伤不能动弹后在烟囱中缓慢的死去。
对自己的身材太有信心也不好……
摇不到号很悲剧
摇不到号,伤心……
2008年1月,一个名叫嘉斯金(Channel Monae Gaskin)的女性抢劫了一家银行分行。在她走出银行的时候,染色包(Dye Pack)发生爆炸,她的身上全部被染成了橙色。为了避免过于显眼,她扔掉了被染色的衣服并换上干净的服装,然后走到公共汽车站准备坐车离开。一个在犯罪现场已经耽误了太多时间的犯罪分子还要等公共汽车,她显然低估了警方的反应速度,最终她在车站被捕。值得一提的是,她还确实成功乘坐公共汽车离开犯罪现场过一次。
这位还真是低碳……估计是没摇到号吧?
天然呆就不要当杀手好吗!
杀手不是谁都能当的……
暗杀计划通常跟搞笑没啥关系,不过下面这个案例却是例外。一个南非杀手在试图刺杀非洲某领导人前选择了一把二战范儿的伞形装置作为武器,这个装置可以将毒药投入目标体内。令他纠结的是,那个给他这个武器的人在教他如何使用时竟然假戏真做,朝自己来了一发,不过幸亏没出人命。另外,暗杀计划开始后,杀手才发现目标之一已经搬家,另外一个也不知道去哪了。沮丧的杀手最后将这把“伞”扔进了泰晤士河。
强烈要求把天然呆踢出杀手队伍!
送货上门
就算办了假证,也不能给警察看啊。
如果你曾经犯罪,那最好以后离警察远点,否则就会像下面这位一样。1988年,盖特林(R.C. Gaitlin),一个底特律的21岁年轻人,对警方的一次装备展示活动产生了兴趣,于是报名参加。他提交了自己的驾照作为必要的背景调查的资料,随后警方发现盖特林曾经在1986年卷入了一起劫案,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想蹲监狱不用这么麻烦的亲……
到底想干吗?
快餐店是一个容易让人烦躁的地方。
犯罪的时候一定要明白自己到底想要干啥。2007年10月,迈阿密市区,一名至今尚未确认身份的男子在快餐穿梭餐厅购买食品,当他被告知所有食品总额为7.41美元时,他告诉店员自己只带了1.75美元。在被告知不能打折后,这名男子将车开到其他地方,步行回到餐厅,并用手枪要挟店员将食品给他。在店员果断拒绝后,他一气之下——抢了一大把番茄酱……在回去的路上,他意识到自己好像有点小题大做,于是将番茄酱扔掉后溜之大吉。
用枪也吓不到对方,相信这位老兄一定相貌出众……
太困不要作案
设计台词:睡一觉再起来偷……
作案时一定要保持清醒,否则后果十分严重。波斯尼亚21岁青年艾丁(Edin M)在潜入一户人家试图寻找一些珠宝时竟然倒在沙发上睡着了,显然他忘记自己是在作案。在被屋主发现后,艾丁被警方逮捕,并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半夜偷窃还是有风险的……
体验生活最重要!
杀手里最棒的作家?作家里最棒的杀手?
2007年9月,波兰作家巴拉(Krystian Bala)被警方指控谋杀。他曾经出版过一部作品,描述了一起绑架-谋杀案,警方发现这部被命名为《Amok》与一起曾经声名大噪的案件有着异乎寻常的相似性,同时该案件嫌犯仍下落不明。这让警方十分疑惑,于是他们对巴拉进行了调查,发现他不仅了解案件的所有细节,还是被害者家生前最后一名访客,另外他还出售了受害者曾用过的手机。最终警方认定巴拉就是凶手,巴拉被判25年徒刑。
只有体验生活才能写出好文章!但罪案小说……还是靠想象更好吧。
本文译自 10 Terribly Bungled Crimes ,有修改和吐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