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让他们去告我吧 fucking-sue-me
本文是从 Fucking Sue Me 这篇文章翻译而来。
事情是这样的,
那是1998年,互联网经济爆发的年代。我22岁,是一名自由职业的程序员,在纽约从事网站开发。第一个客户我收了他1400美元,第二个客户给了我5400美元。之后的一笔收入是2万4千美元。我清清楚楚的记得这些数字——这是我当时见过的最大面额的支票。
然后我写了一份价值34万美元的方案来帮助一个在线零售商改进他们的网站。当时我和5个全职的程序员一起干(全在我家工作),这也是不小的开销。客户同意了这个方案,但他们要求我签一份合同——一切看来都很正常。
没问题。我把合同发给了我的律师。她做了些修改,然后发给了客户。然后客户又做了些修改,发回我的律师。这样来来回回,大概进行了一个月。我毫无经验,以为做生意就是这样。
不堪我合同条文上的折腾,客户最终放弃了我,采用了其他人的方案。
该死。
但是我很幸运,另外一个大客户来敲门了。一个世界500强的大公司需要一个电子商务网站。我写了一个400万美元的方案(哇塞,这互联网经济繁荣的日子…)。客户接受了,并给了我一份合同让我签署。
这回,我没有把它发给我的律师,而是发给了我的老爸——他是一个老企业家。
“只管签,”老爸冷静的说。
“可是里面写着各种各样让人抓狂的条款!”我回复道。“上面说,如果事情办不好,我个人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上面说,如果逾期未完成,我要赔偿损失的!”等等。
“只管签,”他说。
“但是,如果出了什么意外了呢??如果网站宕机了呢?如果我没有按时完工呢?如果…??”
“你觉得这些事情会发生吗?”他问。
“应该不会。但万一呢?”
“到时你知道该怎么做吗?”他说。“告诉他们,‘去告我吧。’”
老爸是对的。我接下来这个项目,他们付了款,事情很顺利,没有人被起诉。
之后有个时间,我需要雇一个全职的程序员。我很不安,因为我的积蓄只够支付他两个月的薪水,除非我能尽快的找到下一个客户。
“两个月后再考虑这个问题,”老爸说。
他已经为我工作好几年了。
这种完全不考虑风险的做法让我受益不少。人们说企业家就是探险者。我觉得我是太懒、太大意,没有去全面的了解这种风险。
我喜欢这种行事风格。
我不知道这能给你们什么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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