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性侵犯取证做到既铁骨,亦柔情
2011年10月14日,山木教育集团前总裁宋山木涉嫌犯强奸案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宋山木强奸罪成立,入狱4年。宣判后,宋山木情绪激动,称如果法院仅凭受害人的陈述就定他有罪,“是全中国男人的悲哀。”
性侵犯案件是每一个女性的噩梦,也是人类文明中极其丑陋的一种现象。这种犯罪千百年来,在世界的各个角落一次又一次的重演,留下了众多的受害者独自啜泣乃至饮恨终身。不过由于性侵犯案件的特殊性,取证通常十分困难。
同时,不是惩治了罪犯之后,被害人的心理创伤就一定能得到抚平。报案的结果,有时候甚至反而会让受害者的生活更加糟糕,受到周围人的不公正的待遇,这等于是对受害者的第二次伤害。
所以,让性侵犯受害者有自主选择报案并求得司法保护的权力就显得尤其重要。美国第109次国会在2006年05月通过的109-162号法案(简称VAMA 2005)中明确规定,不允许任何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强制性的要求性侵犯案的受害者与司法机关合作;强制性的要求受害者接受体检以获得法医学上的证据,或强制其作为证人出庭,皆为违法。(这个法案被称为“Violence Against Women and Department of Justice Reauthorization Act of 2005”, 全文点这里 )
但这显然会带来一个问题,那就是可能会放纵罪犯。倘若被害人经过长时间的思考,终于决定勇敢的走上法庭,让那些暴行的实施者尝到法律的威严,她们却不得不面临一个尴尬的场面:在这段思考的时间里,宝贵的证据也在一点点灭失掉。最后当性侵犯的嫌疑人站上被告席时,检方却没有足够的证据来指控他,结果还是让他逍遥法外,这将是一种多么悲哀的结局。
幸好,Rape Kit(正式称谓是Sexual Assault Forensic Evidence Kit,即性攻击案件呈堂物证套盒),也就是所谓的“强奸取证套件”应运而生。它可以让女性在决定是否报警之前,通过求助于医生、护士,按照套盒中的标准取证规范,来固定各种证据,给了性侵犯案的受害者们一个考虑的机会。这种套盒目前只在美国的部分地区得到承认,不过我们可以通过套盒的使用方法中了解到,在性侵犯案件中,应该如何正确、规范的获取证据,将嫌犯绳之于法。
性行为,DNA为证
在一起性侵犯案件中,证据往往需要证明两件事:
- 男/女之间的性行为确实发生过。
- 该行行为违反了女性的自主意愿。
要在性侵犯案件中证明发生过性行为,并确定性行为主体是谁,所需要的具体物证类型大体上包括任何可能含有嫌疑人DNA的检材。例如,从受害人体表找到的属于嫌疑人的头发、唾液、体液、精斑、皮屑;以及间接证明嫌疑人与受害人接触过的其他证据,如在受害人身上发现的织物纤维与嫌疑人衣物相同等等。(具体清单请见 《性侵犯取证,蛛丝马迹见真相》 )
一套Rape Kit中的部分部件。
而为了获得这些证据,并且保证这些证据有足够的证据效力、经得起辩方的合理怀疑,就需要非常规范、科学的取证方法,否则就可能出现类似 诺克斯案 中证据被否定的后果。在Rape Kit 中,有若干个白纸信封、消毒棉签、有塑料盒包装的载玻片、多双一次性手套、一次性梳子、木质牙签(用于剔出受害者各个手指指甲缝中的残留物)等物品,只要严格按照其中的说明书进行规范操作,就能保证上述证据的获得和有效。
例如,说明书明确指出,每取一项证据,就应该更换一副新的手套;消毒棉签在受害者阴道内轻轻擦拭后立即涂片,而用过的棉签也必须单独保存等等规定。当然,每一份证据都必须被标准化包装,并加贴不干胶封条,说明它们从何而来,封条上有取证者的亲笔签署;还要附上一张受害人签名的同意取证声明书,然后整个Rape Kit也要用密封签封存起来,这些都是为了确保Rape Kit的证据效力。
不过这些证据仅仅能证明受害人和嫌疑人发生了性关系,要想确定受害人是否自愿,还需要有一些其他的证据。
性行为是否自愿?
在性侵犯案件中,逼迫受害人就范的最常见手段,就是使用肢体暴力。而根据“两物接触,必有痕迹”的罗卡定律,这些暴力手段往往会在受害人体表上留下伤痕。比如脸部的瘀伤、手腕上被束缚过的勒痕,脖子上刀刃的划痕等。
依照Rape Kit中的说明书,进行取证的医护人员会从头到脚仔细的检测受害人的体表,用照相机和书面记录来及时固定上述证据(但是,照片不应被放在Rape Kit的盒子里,而必须单独保存,以免照片上的显影剂等物质污染物证)。
每一个信封都需要加封。
另外一些性侵犯案件中,狡嫌疑人会采用药物、酒精等手段来麻醉受害人,使她们无力反抗。这时,Rape Kit中的另外两个物件就派上了用场:一支一次性采血试管,用于采集受害人血样;另一支一次性试管用于采集受害人的尿样。现代的法医学与分析化学,已经能从血样和尿样中找到这些药物或酒精存在的蛛丝马迹,并反推出这些东西是什么时候进入受害人体内的、剂量如何,以及这些东西在当时是否足以让受害者神志不清、丧失反抗能力。
上述两种证据中,只要能获得其中一种,就能够有力的证明,嫌疑人是在违背受害人意志的情况下与之发生性行为的。
当然,要判断性行为是否违反了女性的自主意愿,都需要在物证的基础上,加以符合常识的逻辑推理才能认定。通常而言,对于陌生人之间的性行为,认定违反了女性意愿较为容易。对那些原本就认识的人之间,如果是仅使用语言进行恐吓的情形,则需要视两人关系的亲密程度、所处环境、彼此地位等因素,结合当事人供述、证人证言、影响资料等其他证据加以综合考虑。
Rape kit本身并没有什么高科技成分,有的是规范、全面的取证手段和态度。其中的大多数证据,都可以在取证后前妥善的存放长达几个月之久而不变质,这无疑给那些可怜的受害者以极大的便利,能够安静的思考如何对待自己遭受到的性侵犯。
执法机构除了打击罪犯外,更重要的职能是保护无辜的民众,包括尊重她们选择将伤口轻轻掩盖的权力。而Rape Kit,正是这样一个铁骨亦柔情的取证工具,它体现出的,正是对于“人”的价值的终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