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再无乔布斯
文/刘江
我向来以果黑自居。原因很简单,我一般对人人都在谈论的东西心存疑虑, 以前还看电视时,再大热的电视剧我也会选择在已经没人提起时再瞅瞅是否值得花时间。此外,我对会使人迷醉的东西也始终保持戒心。而这两个条件乔布斯和Apple 的产品显然都符合。
但是,无论你喜欢与否,乔布斯的辞世给所有媒体人都布置了一篇命题作文。而本期,我们杂志的主题又是产品经理。我没有回避的理由。
评价乔布斯并不容易。他少年得志,早期经历有很多阴暗面,对自己私生女儿Lisa的所作所为最令人齿寒。年轻时个性上的缺点更多:脾气暴躁,动辄骂人开人, 我行我素,喜欢出风头、将别人的功劳纳入自己囊中,对他人和事物非天才即脑残的二元论以及对待后者的残酷无情,对产业和产品的控制欲等等。总之,他曾是一个性格怪癖、很不招人喜欢的家伙。
1985 年被逐出Apple 的打击,1991 年与贤惠而且睿智的Laurene 组建家庭, 2003年被诊断出癌症开始直面死亡,生活和时间似乎使乔布斯对人生、家庭的看法有了很大变化。他2005年在斯坦福大学发表的演讲感人至深,心态平和。为了孩子更多地了解自己,他主动请求Walter Isaacson 为自己作传,曝光自己低调的私生活。他经常给许多媒体记者直接打电话,耐心解释自己的想法。他甚至在竞争对手Larry Page 担任Google CEO后还抱病提供自己的建议。
他最后一次在WWDC做Keynote 时,标志性的New Balance 993鞋不仅旧而且沾满了草渍,这完全不符合他极其注重细节的作风。John Gruber 分析,草渍很可能是和家人一起散步(他患病后经常与人一同散步)时留下的,在生命的最后时期,他已经对这些细枝末节视而不见。
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乔布斯是我们时代最优秀的产品经理。他是依靠产品颠覆多个行业,并进而改变世界的。戈尔说,乔布斯的最大产品其实是Apple 公司本身,而这家公司已经雄踞所有竞争对手之上。
他具备通常产品经理应有的各种素质:对业务和用户需求的深入而且超前的理解,足够的技术素养,用户体验和设计方面天才般的直觉和判断力。关于他的技术能力之前一直有争议,Eric Schmidt 的回忆给予了证实,他能够与软件工程领域博士出身、lex 作者之一的老施争论面向对象和Objective-C的细节并压倒对方,这非常人能够做到。当然, 这些看上去不同的素质,其实归根到底,都是一种化繁为简、抓住本质的思考能力。
他真正卓然超出一般IT产品经理的地方在于,罕见的激情和远见卓识,将文化和情感带入产品之中,达到了全新的境界——开发用户渴望拥有的产品。他对完美的追求,他的理想主义,在这样世俗的商业社会中能够取得成功, 也激励了更多后继者。
终其一生,他争议最大的地方,可能是坚定地走一体化、垂直整合路线,从而不可避免地站在了封闭的一边。一方面, App Store 模式为世界各地的开发者创造出史无前例的有利可图的全球化大市场,众多高质量的软件为数以亿计的普通消费者带去快乐和便利。另一方面,封闭和控制,在很多人眼中也意味着通往奴役之路。自由软件之父Richard Stallman 完全负面的评价虽然显得无情而且不合时宜,却并不难理解。对此,开源软件的提出者Eric Raymond 有更深入的阐述,他说,乔布斯最可怕的地方在于,他的封闭花园看上去那么酷,使得从者如云,不仅心甘情愿地接受控制, 而且由衷地赞美,这种文化力量比当年盖茨代表的商业帝国更甚。
Wired 杂志的创刊主编Kevin Kelly 在2007年就提出了the One Machine的概念,认为最终会出现统一的信息系统, 处理能力超过全人类,人反过来成为它的扩展感官。如果这种图景成为现实,而且是以封闭花园的模式实现,那么人类的未来的确堪忧。
我不知道乔布斯对此怎么看。斯人已去,知之罪之,对他都不再重要。他已经做了一生钟爱的事情,而且做得很不错,去时有深爱他的家人陪伴,这已经足够。
本文系《程序员》杂志2011年11期卷首语,更多精彩内容敬请关注11期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