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广播台使用音乐的版权问题该如何解决?
- - 知乎每日精选2013-12-30更新说明:. 以下答案均是按电台播放音乐不收取费用考虑,如果是收费(点歌),肯定是属于需要向音乐著作权人支付费用的. -----更新说明结束-----. 首先是看你们校园广播台是否属于著作权法里的“广播电台”. 现在的情况我不知道,原来我上学时都还是“广播站”,也就是大喇叭,那个不是用无线电方式传播的,应该不属于广播电台.
第四十四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我估计你们也不会使用“ 虽然发表但没有出版的音乐作品”吧?如果是 已经出版发行的CD等音像制品,是适用44条而非43条的。
第八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未能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与管理相关权利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约定支付报酬的固定数额,也 未能协 商确定应支付报酬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方式和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标准,确定向管理相关权利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支付报酬的数额。而第四条(一)项的内容是:
(一)以本台或者本台各频道(频率) 本年度广告收入扣除15%成本费用后的余额,乘以本办法第五条或者第六条规定的付酬标准,计算支付报酬的数额;所以答案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