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有句方言,叫“吃生活”,不知这个说法到底从何而来,我看上海人也说,只不过意思略有出入。我们方言里的意思是:小孩子不懂事,大人怎么讲也不听,大人无奈放弃,让其吃点小亏,这时候通常会说:“这小讨债鬼,让他吃点生活也不坏。”这个态度有一点无奈,但也是一种明智。很多时候,当人阅历不同的时候,你心里看到了一个东西,一个结局,对方的阅历和知识都还没有达到,你把嘴巴说干他也听不进去,那么还真不如让他去“吃吃生活。”当然,这前提 是不会对一个孩子造成伤害,你对于结果能放也能收。倘若如此,让其吃一堑长一智,倒也不错。
美国有很多“成长小说”(coming-of-age novels), 讲述人成长中那段变化的过程。很多小说里都有这样的场景,父母亲明知孩子做某事会吃亏,他们预先会警告一下,说你要去可以,这是你的选择,你要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达成这种认同之后,他们不再阻挡,而是让他们去,最终小孩受挫了,回来后,父母亲仍旧敞开胸怀欢迎他们,安慰他们,也不再罗哩罗嗦地谴责。我估计大部分逆反的造成,是你害怕小孩犯错,不给他们探险的机会,他们也无从真正把你曾经有过的阅历和见识据为己有,他们对于本该体验的学习过程,永远处在观望状态,对于机会的缺乏感到郁闷。
耶鲁法学院“虎妈”蔡教授的育儿宝典中,就有这么一条,说不许孩子出去到别的小朋友家过夜。 虎妈并非真正华人,但这种教育方式却反映了很多中国家庭的取舍。这种好朋友之间的sleepover,在美国小孩中十分普遍。有一些是教会集体组织的,有 一些是一些好朋友家庭组织的。多半情况下是比较安全的,但是家长要留心对方是什么样的家庭,有些家庭不靠谱,你当然不能让小孩去。这需要家长做点功课,去了解,去判断。很多家长不作这种鉴别,千篇一律地不让他们去参与,一来是过于恐惧风险,二来也觉得这种活动无助于小孩学习。大家认为 考试出好成绩才是王道,这些杂七杂八的活动不要参加。
《纽约时报》的戴维·布鲁克斯认为,中国家庭自作聪明让孩子连续学习、弹琴,误以为是培养他们的智力或音乐能力,但是14岁小孩‘在外留宿’之类活动其实对于智力的挑战更大,也更难去教。这种活动需要“对付各 自地位的冲突”、“协商团队规则”、“了解社交规范”、“认清个人和团队之间界线”,所有这些交往中的考验,对于智力的挑战,要比耶鲁大学最紧张的一门课还要大。这也是一种体验式的学习法。我觉得这恰恰是中国教育多年来致命的弱点。
学生的学习过程过于注重个体智力方面的操练,缺乏更为复杂的团队的训练。我们常说的某人素质高低,往往说的是他处在一个集体当中,如何摆正自己的位置,认清哪些事该做哪些话该说,在个人和他人产生冲突的时侯,知道用“爱心说诚实话”,不卑不亢地维护自己的利益,解决相关冲突。这一切,你可以去讲,但我估计在 有所鉴别的情况下,让孩子去参加这种相对来说比较安全的活动,让他们去“吃生活”,效果可能更佳。
再说小时候“吃生活”或许你还能控制,等孩子大了,又没有经过相应的训练,遇到问题,就可能被生活给吃了。
因此,倘可能,大家应在一个相对安全的前提下,放手让小孩去闯一闯,不要什么都是家长包办,让孩子永远没有一个自己成长的机会。教育的过程,其实就是通过一 定的体验,实现行为的改变。世间多少家长,苦口婆心跟孩子说“小孩不听大人言,吃亏的日子在眼前”,或是“我吃的盐比你吃的饭还多”。问题恰恰就在这里, 你不可能指望你四五十年的盐,能让孩子一下子消化掉。对于犯错的恐惧,使得家长始终放不下,事事给孩子包办,使得他们在人生的课堂里无法毕业。荀子曰: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学至于行而止矣。行之,明也。”这是强调行动式体验式的学习对于人长进之必要。孔子也把教育分成 三个层次,最高的层次也是亲身体验:“言之,吾听;示之,吾明;行之,吾知之矣。”
当然,要是有个什么办法,能把我们大脑里的阅历直接下载到孩子们的大脑当然最好,可是科技还没有发展到这种地步。既然这样,在一个你能预见、能控制、最终也能提供帮助的前提下,让孩子们吃吃生活,吃吃酸甜苦辣,对他们也是造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