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算不算创新?
社交化问答网站上知乎上有人在问最近国内最新的互联网“山寨产品”点点和知乎的问题,毫无疑问点点和知乎分别对在美国受到热捧的创新互联网服务Tumblr和Quora的外观和模式进行了复制。
类似的批评其实已经持续了很多年,从百度模仿Google,QQ模仿ICQ,到学习Facebook的人人网和开心网,以及最近在国内火热的团购和微博网站,我们一面享受着还算令人满意的服务,一面怀疑着中国人的创新能力。在我看来,在这个问题上保持审慎的态度,用稍微挑剔一点的眼光来看也不是坏事,至少能保持国人对原创精神的关注。可以说中国的公司模仿借鉴国外的新颖模式,或者用比较顽皮的词汇“山寨”来揶揄一把,但是说这是彻头彻尾的抄袭恐怕有些不公平。
几年前读过互联网界的老前辈Don Dodge的一篇文章,谈原创者和快速跟进者(fast followe)的区别。他举了一连串的例子来说明现在看起来成功的那些公司,在开始的时候往往不是真正的原创者,而是意识到创新的出现,并快速跟进的fast follower:
第一个发明搜索引擎的公司AltaVista –> Google
因为电影Social Network而变得更加出名的Sean Parker开发的音乐分享软件Napster –> iTunes
图标计算软件VisiCalc -> Lotus 123 –> Excel
文字处理软件Word Perfect –> Word
网络浏览器Netscape -> Internet Explorer
苹果牛顿掌上电脑Apple Newton -> Palm Pilot –> Blackberry
个人电脑IBM PC -> Compaq –> Dell
互联网广告公司Double Click -> Google Ad Sense
柯达公司的在线照片共享服务Ofoto –> Flickr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Compuserve -> AOL -> @Home -> Comcast & Verizon
为什么这些fast follower能后来居上?Dodge认为通常是出于以下几类原因:
- 更好的商业模式 (Google, Ad Sense, Dell)
- 更好的市场定位 (Word, Excel, Comcast, Verizon)
- 更好的时机(iTunes, Flickr)
- 选择了更好的硬件或者软件平台 (Blackberry, Word, Excel)
- 更好的管理 (所有的fast followers)
到了全球化互联网时代,每一项创新的出现都有机会及时地吸引全世界的目光。在这个时代的早期,百度,QQ,淘宝都是中国快速跟进科技创新潮流的典范。他们的成功,除了具备以上几个因素,更重要的是,他们更了解中国。
前两天分享过谈大学教育与业界需要脱节的硅谷创业老兵Steve Blank在斯坦福大学的课堂上说,尚在美国的李彦宏当时拥有的独一无二优势是,他是一个搜索领域中的中国工程师,而且想要回国。那个时候的Google,对中国搜索市场需求的了解不会超过一个真正的中国人。即使是百度成立之后的Google,也不可能到中国直接走到大街上跟可能的广告客户接触,向他们解释什么是搜索引擎广告,但百度做到了。
如果真的是一项优秀的技术,一款全人类都值得使用的产品,那么由中国的创业者们在中国探索开拓这些模式,比等着Quora,Tumblr强大了再来进军中国市场难道不是更有意义?在互联网这片神奇的土地上,仅仅有一个关于商业模式的点子是远远不够的。这些创业团队用卓越的眼光看到了新颖的模式未来可能的机遇,并勇敢地拿过来在中国展开实践,之后需要适应中国国情的运营和成长,哪一点不需要拼搏?哪一样不需要创新?
奥巴马希望通过扶持创业公司来再次推动美国地位的领先,中国难道不是更需要这样的环境和认同?这些被批评“抄袭”的创业者们,或许并不在乎这些看法吧。心胸更开阔,眼界也会更开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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