聰明一點就夠

标签: | 发表时间:2011-09-14 09:56 | 作者:黃明樂 pennylqy
出处:http://wongminglok.blogspot.com/
看見團購盛行,其實,我很替黎智英不值。

十多年前的蘋果速銷,賣的,幾乎是一模一樣的概念:日常用品,以某一個數量,付以特定折扣,網上一click,就送到府上。

未幾,速銷未捷身先死。大家都一口咬定,香港人都愛親手選購貨物。

團購的興起,把此說徹底推翻。事實是,用慣用熟的商品,根本不需親眼見親手碰。蘋果輸掉的,現在想來,其實是時機。

九十年代中期,互聯網只是IT人的玩意。把最大眾化的購物行為,放諸小眾的世界,先天不足,難有發圍。買東西的是師奶,但師奶多不上網,怎辦?

今日,張三李四,沒有電腦會死。網上購物,不過是發電郵、寫網誌、炒股票、看新聞以外的一個等閒動作。facebook的熱潮剛喘定,團購便冒出頭來。

情況也像免費報紙。十多年前,行內已在醞釀,吹不成風,乃欠東風。

今日,網上新聞要多詳盡有多詳盡,誰還肯付六元買報紙?開拓免費市場,不賣資訊賣廣告,成行成市,原來又不是難事。

想起電影《色情男女》內,資深攝影師對堅持走前一步、卻也生活潦倒的導演張國榮說:「做人,不要走得太快。剛剛快人一兩年就好了。」

彼岸的蘋果,也一樣。iPhone,是smart phone的進步;iPod是MP3的延續;iPad是tablet PC的再生。

喬布斯的強項,不是石破天驚的創作,而是妙想天開的改良。他把自己的研發目標,定在受眾正好極需要、卻又剛好想不出的臨界點上,一個事業王國,就此建立了出來。

是老掉牙的道理吧。消費,為的,從來是一分新鮮感,九分共鳴感。太早提出大眾還沒準備接收的,就浪費了一個好主意。

做人,不好太聰明,剛好比別人聰明一點點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