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虐性器官的古代酷刑
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残忍刑罚。而针对性器官的刑罚,更是让人瞠目结舌!如今,这些不人道的器物已经伴随着时间的流逝被掩埋在了历史的尘埃中,但这些被用作刑罚道具的器物,却时时刻刻提醒着人们去反思曾经的残酷。
让人气绝的木驴
在电影3D《肉蒲团》末尾,宁王拉出一头凶残的木驴,用以折磨铁家姑娘。这头木驴并不是凭空想象的产物。据传,骑木驴是专门惩治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子的酷刑。《水浒传》中提到,给西门庆和潘金莲拉线的王婆,就曾骑木驴游街。
根据清代《二十四史演义》的描述,明代“骑木驴”行刑过程如下: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之后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插入阴道内,然后放开女子,令其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贯穿身体“自口鼻穿出”。这种刑罚十分残忍,受刑人不会立刻死亡,“常数日方气绝”。
不过,《二十四史演义》是类似小说性质的作品,所以其内容的真实性还需进一步考证。
令子宫脱垂的宫刑—幽闭
在古代中国,最为人熟知的针对性器官的刑罚恐怕就是宫刑了(又称腐刑)。其实,“宫刑”的处置对象并不仅仅限于男性,对女性也有类似的刑罚,叫做“幽闭”。西汉儒学大家孔安国在为《尚书》做的注中对“宫刑”有如下解释:“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妇人幽闭,次死之刑。”由此可见,“幽闭”就是用于女性的宫刑。
可是,如何阉割女子呢?清朝褚人获在《坚瓠集》的第四卷中含有“妇人幽闭”一条,引用了明代王兆云《碣石剩谈》的解释,认为幽闭是用木槌击打胸腹造成子宫严重脱垂,压迫阴道,最终导致无法性交。
慢慢撑开的苦刑梨
中世纪的欧洲有一种刑具,叫苦刑梨(Pear of Anguish)。顾名思义,它是一种鸭梨状的刑具。当用手摇动或转动它的小柄时,其下端类似梨的部位会慢慢张开,因此也被称为“开花梨”。(3D《肉蒲团》中的木驴是传统木驴和苦刑梨的结合版。)
一般而言,有三类人会被施以此种刑罚:亵渎上帝、冒犯教会或者是宣扬当时不被接受的宗教的人,堕胎、撒谎、通奸或者被指控为巫女的女子,以及同性恋者。如果受刑人是第一类人,那么“苦刑梨”会被放入他们的口中;如果受刑人是第二类或第三类人,那么“苦刑梨”会被置入他们的下体。总之,这种刑具的目的就是让受刑人的部分身体被毁坏,却无法死亡。真是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开花梨(苦刑梨)。图片来自维基百科。
不过,这种刑具是否真的被使用过,目前仍留有一些争议,因为它的威力似乎不如想象中那么强大。“苦刑梨”的力量据说足以造成下颌脱臼,可是当人们做实验,将“梨”放入玻璃瓶中撑开,结果迅速破裂的不是玻璃瓶,而是“梨”本身,它断裂了!所以,如果把它放入口腔中,也许只能让人合不上嘴,而不会造成脱臼等伤害。但是,对于粘膜组织而言,情况可能就没有那么乐观了。
用来逼供的犹大吊篮
大约在十三世纪至十九世纪期间,西班牙的宗教法庭有一种叫做“犹大吊篮(Judas Cradle)”的刑罚。它是用来折磨异教徒并逼迫他们招供的。
犹大吊篮。图片来自维基百科。
受“犹大吊篮”之刑的人。 图片来自 这里
刑具是一个金字塔形的凳子,上方悬挂着滑轮和绳索。逼供的人将受刑人吊起来,并缓慢将其放下,使其会阴部正好置于凳子的尖端。由于受刑人找不到其他任何支撑点,因此全身的重量都压在了会阴部与凳子的接触点上,造成剧烈疼痛。另外,由于人体在产生痛感的同时,肌肉会不自主地收缩,所以受刑人根本无法入睡。这种非人的折磨大概制造了不少“屈打成招”的冤假错案。
抓住一个人最敏感、脆弱的部位大肆折磨,这种做法是不人道的。即使对方是犯人,也不能使用文中这些凌虐之法!
参考资料:
1.吕安世,《二十四史演义》。
2.孔安国注《尚书》——《吕刑第二十九》
3.褚人穫,《坚瓠集》卷四。
4.王兆云,《碣石剩谈》。
5.马罗,《爱德华二世》。
6.拉斐尔•霍林斯赫德(Raphael Holinshed)《英格兰、苏格兰与爱尔兰编年史》。
8.凯伦•法林顿 ,《刑罚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