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股权转移迷局
南都周刊记者_秦旺 实习记者_雷顺莉
5月11日晚,11点刚过,原阿里巴巴公关总监,阿里巴巴集团资深副总裁王帅接到了同事发来的短信:《福布斯》网络版报道,从2010年开始,阿里巴巴集团已将外资的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了马云控股的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公司。
这是《福布斯》从美国雅虎刚公布的今年一季度财报中获取的信息,这段信息夹在冗长的财报文件中,实际上除《福布斯》外的国外媒体都没注意到。
王帅意识到,麻烦来了。自从去年阿里巴巴向雅虎回购股份的协议失败后,双方的冲突和矛盾早就传遍了全球。
2005年,雅虎以10亿美元和雅虎中国资产作为嫁衣,换取了阿里巴巴集团约40%的股权,因而间接享有了支付宝的部分权益,里昂证券分析师James Lee认为支付宝的这部分股权价值,在每股约16美元的雅虎股价中占到0.8美元。
现在这0.8美元不见了,并且一年前就已消失,但投资者和股东却被蒙在鼓里,这足以点燃雅虎股东们的愤怒,他们认为,雅虎根本就未能控制其在亚洲的股权,而早已不满雅虎的马云,正在从大股东雅虎那里夺走本属于后者的财产。事实上,支付宝转移的消息公布的5月11日,雅虎股价就应声下跌了7.3%,5月12日又下跌6.23%。
尽管王帅知道阿里巴巴避免不了要遭受一场舆论风波,但事态的严重程度还是超出了他的预计。第二天雅虎发表了措辞严厉的声明—他们3月31日才知晓阿里巴巴对支付宝的重组,且此前支付宝所有权转移及分拆,并未得到董事会批准。
这项声明公布后,京东商城CEO刘强东、天使投资人符德坤等人,纷纷在微博上指责阿里巴巴不讲契约精神,为了获得央行发布的第三方支付牌照而不惜牺牲股东利益,是“代表中国式商业的卑微伎俩”。
在中国互联网“三座大山”中的腾讯、百度相继出事后,阿里巴巴又陷入舆论风波,上一次,是两个月前高管卫哲离职事件。
内资门槛
两天后,阿里巴巴迅速作出回应。在香港召开的阿里巴巴年度股东大会上,马云并不认为自己公司违反了契约精神,并在现场反问:“如果说董事会不知道这个事情,我们悄悄就给办出去了,这事有人会信吗?”
股东大会之后,阿里巴巴发表的声明称,早在2009年7月召开的董事会上,就跟股东们讨论并确认了支付宝70%股权转入一家独立的中国公司的事情,而后又在2010年8月将剩余的30%股权再次转让。如今,昔日阿里巴巴集团全资子公司支付宝,已在其官网上变成了关联公司,它的全资控股母公司变成了浙江阿里巴巴。
浙江阿里巴巴是一家内资公司,成立于2000年10月,注册资本7.1亿元,由马云和阿里巴巴集团18位创始人之一的谢世煌控制,马和谢各占80%和20%股份。
两次转让,阿里巴巴共花费3.3亿元人民币。对于日交易额超过25亿元、占据国内第三方支付半壁江山的支付宝而言,这笔转让费实在太低廉。
但马云说阿里巴巴必须这么做,因为负责审批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中国央行,已多次对能否取得牌照的公司资质作出明确要求,2009年,央行正在制定《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的意见稿里就有第三方支付企业外资比例限制不得超过25%的规定,于是发生了支付宝股权第一次转移交易。
2010年,这份文件更名为《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并于6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第九条规定,“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境外出资人的资格条件和出资比例等,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这条规定被业界解读为“第三方支付牌照对外资基本关闭了大门”,意味着即便有1%的外资背景,也拿不到央行颁发的首批牌照,而转由国务院审批。于是,又有了支付宝股权的第二次转移。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支付宝内部人士承认,尽管从文字上央行并没有否定外资身份拿到牌照可能,“只是这样我们就拿不到第一批牌照,按照相关规定公司业务就得停止,直到国务院批准,但国务院批准要花费多长时间,中间要求又会不会变化呢?说实话,我们根本承担不起这个风险。”
截至去年年底,央行陆续公布了17家中国公司申请第三方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公告,其中就包含有支付宝。在易观国际早前公布的一份统计数据中,2010年中国在线支付市场交易额中,支付宝占到了51.2%。
第三方支付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如果支付宝被暂停运营,后果将很严重。“假如支付宝不合法,淘宝就瘫痪,淘宝和支付宝瘫痪,阿里巴巴又如何成长?”马云在香港的股东大会上大声疾呼:转移股权正是为了集团的利益,相反支付宝拿不到牌照,身为阿里大股东的雅虎本身利益也会受损。
沟通不畅?
不过,马云在评论支付宝股权转移是为了股东利益甚至造福大众的论调时,并没有反驳雅虎声明中所指出的“未获董事会批准”的说法。互联网资深观察人士,曾任雅虎中国CEO的谢文称,讨论和批准是两个概念,“没有获得董事会批准,就私自转移公司资产,马云的做法就有违法嫌疑。”
外界猛烈抨击的弹药大多也都投放到该疑点上,然广东颐和律师所律师王波在接受南都周刊采访时表示,按照中国相关法规,支付宝股权的“乾坤大挪移”并不违法。
公开资料显示,支付宝的原有全资母公司是注册于开曼群岛的Alipay e-commerce corp(下称Alipay),而Alipay又是阿里巴巴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在支付宝的两次重组前,雅虎和软银持有阿里巴巴集团超过70%的股权,而阿里巴巴集团则通过Alipay拥有支付宝100%的股权。现在两次股权转移后,支付宝已经转由马云控制80%的浙江阿里巴巴全资拥有。
王波称,根据中国《公司法》规定,Alipay作为支付宝的唯一、全资股东,有权决定支付宝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包括处理支付宝的股权转让问题。也就是说,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支付宝的处理权在Alipay,而不是其股东阿里巴巴集团,更不是后者股东雅虎、软银和马云及相关管理层。 “不过,还有另一种情况,Alipay公司是外国法人,转移支付宝的做法,是否符合注册地开曼群岛相关法律和阿里巴巴公司章程规定,那就另当别论了。”王波说。
问题是,开曼群岛公司法并无对董事出售公司资产的权利作出特定限制,而阿里巴巴在上市时发布的章程里,关于“出售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资产的权利”一项,也没有明确说明,仅仅只是表明不得违反开曼群岛相关法规以及股东大会时制定的任何规例。
而按照法律界人士的说法,只有两种情况雅虎和软银可以起诉阿里巴巴伤害自己的利益:一是阿里巴巴股东大会有决议,大股东雅虎对阿里巴巴重要资产转让有重大权利;其次是雅虎和软银能证明,马云此举已属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以合法目的掩盖非法目的”等5种合同无效的情形之一。
但类似决议并未在阿里巴巴集团公告上出现,这让外界很难判断是非对错;而支付宝如果拿不到牌照,作为阿里股东的雅虎和软银利益也将受损,这也决定了雅虎和软银很难找到起诉依据。换言之,此次支付宝股权被转让,大股东雅虎要想告倒马云,难度很大。马云说阿里巴巴“100%合法,100%透明”,也佐证了这起事件上很难证明马云违法,反而在央行的明文规定下,一些投资人身份背景的互联网人士认为,马云是在拿支付宝的生死存亡当做与雅虎谈判的筹码。
但,这并不代表雅虎会坐视自己的利益无端消失,毕竟它还手握阿里巴巴40%的权益,此外日本的软银也持有29.3%的股权。两家合在一块已拥有董事会超过50%投票权,可以决定阿里巴巴的绝大部分事宜。
“支付宝的事情有些复杂。”在香港时马云便已表示,支付宝问题还在讨论中,并未最终尘埃落定。i美股创始人方三文也对这起纷争十分头疼,他一度不知道该如何分析这个事件。i美股网的工作之一就是每天把在美上市的中国企业的分析文章发给美国的相关机构和媒体。
i美股网起初认为股权转移纠纷可能是因为近几年来雅虎人员变化太大,部门沟通不畅、对雅虎与阿里巴巴之间的关系并不了解造成的。2009年7月支付宝第一次转移时,雅虎CEO巴茨刚刚就任不足半年,当时这家公司就未披露支付宝股权转让的任何消息。
方三文判断,雅虎现在的管理人员,或许不明白阿里巴巴是想做一个“协议控制”。最初,阿里巴巴在分拆B2B上市时,就先成立了浙江阿里巴巴,由后者去获得互联网信息服务与其他网络服务所必要的执照及许可证。
这个模式来自于新浪。2000年新浪准备登陆纳斯达克前,由于原信息产业部不允许ICP资产海外上市,于是新浪成立纯中资持股的公司独立运行ICP业务,而上市的新浪则为“ICP新浪”提供技术服务,双方再通过五个商业协议将收入转入上市公司。
此后大多数在海外上市的中国互联网公司都复制了这种做法,中国互联网行业从此也多了一个“行话”:“协议控制”或“新浪模式”。
问题复杂
5月14日,也即《福布斯》刊出支付宝股权转移事件的三天后,i美股网将其分析文章发到美国,华尔街众多分析机构也表现错愕:就像众多的中国普通互联网用户一样,他们此前也并未接触过“协议控制”一词。
原因是,这些幕后协商的问题,上市公司没有义务将“协议”披露在财报上,从来不考虑“外资身份”的美国市场,自然也不会想到这种“暗度陈仓”的伎俩。
正因为不了解,雅虎股东、对冲基金公司Ironfire Capital的高层埃里克·杰克逊,在雅虎声明发布后很生气:“看起来雅虎—尤其是杨致远—也被隔离在了决策圈以外。”
在方三文看来,这件事就是两方沟通无效,毕竟要解决这个问题对互联网行业来说非常简单。投资者们的质疑让雅虎产生巨大压力,这很可能导致后者将本来应该放在台面下解决的事情,拿到台面上讨论,以至于舆论沸沸扬扬。
但事情也许并不像方三文想的那么简单,i美股网自己的一篇分析文章中就写道:“双方对事件的信息披露极为有限,给我们了解事件全貌造成了巨大障碍,我们的分析很可能是片面的。”
在支付牌照上,阿里巴巴的确想把支付宝变成真正意义上的“内资公司”,“我们根本不考虑‘协议控制’模式,这样是在欺骗主管部门。”支付宝公关总监陈亮表示。
阿里巴巴担心的部分原因在于第三方支付的特殊性。易观国际的数据显示,去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额达到11342亿元,同比增长了95%。这其中占据了一半市场份额的支付宝,也不仅仅代表着每天几十亿元的流通渠道。事实上,诸如5173游戏交易网、孔夫子旧书网这样的B2C网站,它们的支付方式,都采用了支付宝提供的技术支持。
拥有超过几亿用户,上千家合作伙伴,“支付宝根本不可能是一家简单公司,如果某天大股东要求支付宝披露交易信息或者客户信息,支付宝给还是不给?这并非无聊假设,实际上中国监管部门会考虑这个问题。”陈亮说,支付宝不可能允许有闪失。
三种方案
随着发牌日期日益逼近,阿里巴巴已经不想再等待雅虎的同意,一位阿里巴巴内部人士说“雅虎根本就拿不出解决方案,只知道一味指责”。
“不管怎么说,支付宝是遇到了政策问题,而且刻不容缓。”雅虎中国前总裁谢文说,马云早已想解决这个后顾之忧,2010年5月,阿里巴巴向雅虎递交了一份回购方案,不过因为雅虎提出了更高的条件,试图预支淘宝上市所能带来的收益,谈判在6月告吹。
当年6月,雅虎香港考虑吸引中国内地中小型企业投放广告的做法,又被阿里巴巴认为违反双方的内部协议—雅虎不得在中国内地开展任何互联网业务。紧接着,阿里巴巴B2B原总裁卫哲将阿里巴巴与雅虎的关系比作日渐疏远的孙子和爷爷,“而爷爷总是要去世的”。卫哲的这番言论也曾引起了大洋彼岸的雅虎的极度不满。
一连串事件让双方关系降到了冰点,更让回购变得更加遥远,去年十月,雅虎投票权增至39%等条款生效,一度让马云陷入了“十月围城”的困境中。“马云着急了,但巴茨却不急。”谢文认为,未来淘宝和支付宝上市,雅虎还可以拥有更加丰厚的回报,当然也有更多的筹码。
只是《福布斯》突然间发布的这个报道,让雅虎由主动变为被动,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5月16日,雅虎和阿里巴巴同时在美国发表声明—双方正在努力化解争端,并致力通过谈判解决问题。
不过,重回谈判桌并不意味双方一定就有解决分歧的可能。按照谢文的分析,目前的纠纷,最终双方可能有三种处理方式:一是雅虎直接出售股份,马云支付对价;二是“协议控股”,也即“新浪模式”;三是用其他利益,比如拿淘宝上市来交换。
但马云坚持100%公正透明的做法,意味着第二种可能性基本为零。今年年初,马云曾以内部邮件方式表示,阿里巴巴集团各子公司将无限期推迟上市计划,这也意味着第三种方式已基本遥遥无期。
剩下唯有阿里巴巴最希望的回购,不过这也并非易事。美国农业银行信贷证劵公司的一份报告显示,目前支付宝估值约为51亿美元,据此计算,马云则需要支付给雅虎及软银超过30亿美元。这还是理想状况,因为一旦支付宝上市,其市值很有可能会超过51亿美元,雅虎能否接受此报价根本难以评估。
“谈判僵持还不是最坏结果,中国本土管理,美国资金是中国互联网过去保持繁荣的推动力,支付宝的纠纷恐怕让这种模式再也难以维持下去。”谢文担忧道。最新一期的《经济学人》杂志也指出,美国投资者忽视了中国互联网公司的风险性,除了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的发展还受到严格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因素制约。埃里克·杰克逊也发言说,支付宝问题对雅虎和其股东是一个提醒:“在这场游戏中,我们要按照中国的规则。”
支付宝转让风波前的阿里巴巴股权架构
支付宝转让风波的三种解决方案
第一种:雅虎直接出售股份,马云支付对价。
即马云等管理层向雅虎、软银买回他们持有的支付宝的股份(接近70%)。这种情况需要雅虎、软银愿意出售支付宝的股权,并且对支付宝有一个三方都认可的估值为前提。
第二种:协议控制股,也即“新浪模式”。
雅虎、马云等管理层以及软银三方,通过订立新的协议来控制内资的支付宝公司。
这样,支付宝即是内资公司,符合拿到支付牌照的要求,同时又通过复杂的系列授权协议,利润归原来的三家股东所有。
第三种:其他利益交换。
比如马云等管理层同意让淘宝尽快上市,雅虎及软银从中获得较高的资本回报,作为妥协方案,他们同意让马云团队赎回支付宝股份或其他妥协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