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早上的远足1
多年前,我在北京第27中学的教室里学了两个月的法语,现在还能用流利的法语自我介绍,我叫什么,我是干什么的。还会说,这是什么,那是什么,还有你好,再见,谢谢,干杯,好胃口。每周一三五,我下班之后坐公共汽车到东华门,在马兰拉面馆吃一碗面条,然后去上课。第一节课,老师就说,你们的目标就是把这半年的课程给坚持下来,到最后一课的时候还能坐在教室里,你就相当了不起了。这位老师大概对半途而废的学生见得太多了,所以再碰见我这一个也不算什么。他在第一节课还问,“你们为什么要学法语呢?”班里有一个时髦的女孩子,她说想去法国学美术史。我的回答是,法国有个著名作家叫普鲁斯特,写了一本小说,不对,是写了7大本小说,叫《追忆似水年华》,我想读原作,所以来学法语。全班人哄堂大笑,老师先是张大了嘴巴,然后说“太必羊太必羊”,就是“好啊好”的意思,他说:“这可非常非常难”。他手指另一件教室,“那里是高级班,即便是那个班的学生也没几个能看长篇小说呢。”
高级班的老师是一位法国女人,课间休息的时候,她披着个大披肩,走到我面前,她手里拿着一根烟,问我借火,我给她点上烟。她跟我说谢谢,我就跟她说“不谢”,就是把法语里的Non和Merci连在一起,她马上教我法语中的“不客气”应该怎么说。从她嘴里说出来的每一个词都非常好听。偶尔,我会到高级班门口站一站,听她念出一长篇文章,柔软,缓慢,像萨蒂的钢琴曲一样有催眠的效果。这时候,我们初级班还在学一个个音素,张大嘴巴,像一个笨拙的手指一下又一下的敲打琴键,而这个身高1米70栗色头发的法国娘儿们像一个钢琴天才,十个手指飞舞,琴键似乎能随着她的意念发出声响。我端详那个法国女人,看着她的嘴唇,想象她的舌尖抵住下齿,舌后部抬起,与软腭、小舌靠近,气流通过那道空隙时发生摩擦,使小舌颤动,r,r,r,她的喉咙、牙齿、舌头那么一动,就r,r,r,我一直在琢磨软腭是哪一块,小舌是哪一块。等到我们班里的美术史小姐也能r,r,r,我就有点儿气馁了。终我一生之努力,也不能像这法国女人那样说出那么完美的r。好高骛远,我从小就被人这么批评,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非但没改掉这个毛病,反而有变本加厉的迹象。我学法语的目的就是为了能读普鲁斯特的小说,我真是这么想的。当我意识到自己不可能在几年之内就学会法语读懂普鲁斯特,我就说,先把这事放一放吧。我不是给自己一个过高的目标而后立刻放弃,我是说,那些激发我做一件事的最初的冲动都伟大的要死。
法语课念到10月底,天气就凉了,秋风夹杂着落叶,在教室外嗖嗖的响着。来上课的少了好几个,这天老师也感冒了,带着我们念几句课文,就掏出纸巾擦鼻涕,他不断向我们道歉,“对不起啊,对不起”。课间休息之后,他让我们练习对话,我旁边坐着的就是季阳,洋名字叫伊莎贝拉,我问她的第一句话是“你叫什么名字”,她回答说“我叫伊莎贝拉”,我再问“你多大了”,她回答“26岁”,我再问“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她回答“我是个秘书”。问完这三句我就没词儿了,她反过来问我,也是这三句,你叫什么名字?你多大了?你是干什么的?这样我们就算认识了。
我们上课的教室只能容纳20人,大家进进出出彼此都脸熟。季阳总穿牛仔裤和衬衫,身高1米65,消瘦,平胸,脸上有棱有角,好像用几根线条就能勾勒出来她的面貌。她总背着一个和她瘦削身体形成巨大反差的大包,足能装下一个孩子。她从包里掏出课本、笔记本、文具盒、小录音机、饼干、保温杯、化妆盒,上课前她总吃“乐之”饼干,用保温杯喝热水,吃完了再掏出纸巾把桌子上的饼干屑收拾好,再涂上口红。我猜她下了班就赶来上课,常常没时间吃晚饭。她吃饼干的时候也戴着耳机,就是那种老款“随身听”,耳机上有两块灰色的海绵,略有破损。有一次她收拾好饼干渣子要把纸巾扔到前面的垃圾桶里,她从座位上起身向前,一下子把桌上的“随身听”扯到地上,我们都木然的看着她。我知道她戴耳机是要“当众孤独”,未必是在听法语或者歌曲,她就是不想被人打扰。
我和她练习对话,才算是第一次说话。没想到她问出了第四句,“你喜欢看电影吗?”,我犹豫了一下,回答:“是。”她问出了第五句:“你喜欢足球吗?”,我回答“是”,她又问第六句“你喜欢看书吗”,我回答“是”。老师擦了擦鼻涕,打断我们,告诉我,不要只回答一个字,要用陈述句重复一下“是,我喜欢看电影”。于是,我们重来,她问我,你喜欢看电影吗。我回答,是,我喜欢看电影。这样的问答冒着一股傻气,我一边回答,一边盯着她看,发现她的面部线条也不是那么硬,她的脸上有笑意,像一朵棉花,我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想给她脸上来一拳,或者抱住她亲一口。后来我才明白,我想和她好好说话,想和她聊聊足球或电影,可当时她在发问,我只能将问句变成陈述句重复一遍,我们的交流被局限在一种无法摆脱的痴呆状态中。
那天下了课,我去王府井坐108路电车回家,东华门夜市一片萧条,卖茶汤的、卖炒面的摊位上都没什么热乎气儿,只有烤羊肉串的在大声吆喝,可秋风瑟瑟中也没几个顾客,到了车站,我发现季阳也站在那里,她穿着一件厚厚的毛衣外套,还戴着耳机。她冲我笑,我就冲她点头,我抽了根烟,电车迟迟不来,她大概冷得够呛,在马路牙子上蹦蹦跳跳活动着身体,我扔了烟头,问她:“你听什么呢?”
“你说什么?”她蹦着过来。
“我说你听什么呢?”
她把耳机摘下来,给我戴上,一个低沉的男声在歌唱,有些东西,可以没头没尾毫无来由的闯进你的世界,你只要一接触,就惊叹于她的美丽,只要几秒钟,你就知道这东西是美的,让你楞在那儿,什么也说不出来。我从她那个破旧的爱华随身听里听到的就是这么个东西,我不知道那男人在唱什么,但转眼之间,我就跟着他飞起来了,只看到夜空中的无数星星奔涌而来。
“好听吗?”她问。
“好听。”我声音嘹亮的回答。戴着耳机说话,总会不由自主的放大音量,我知道自己的声音太大了,可还是非常响亮的问:“这是谁唱的?”
“塞尔日·甘斯布。”她用法语腔调说着歌手的名字。
我点头,随着音乐的节拍扭动着。电车来了,一曲终了,我把耳机还给她,她从随身听里拿出磁带:“借给你听。”那是一盘TDK磁带,上面用钢笔写着歌手的名字,我接过来:“我去翻录一盘,下礼拜还给你。”
夜晚的电车空荡荡的,两节车厢中间的连接处,脚底下是转盘,我们就坐在那儿,季阳问我:“你喜欢普鲁斯特吗?”
我一下不好意思起来:“喜欢啊。”
“伊利耶·贡布雷。”
“什么?”
“我说,伊利耶·贡布雷,就是普鲁斯特的家乡,《追忆似水年华》的第一部写的那个贡布雷,其实就是他的家乡伊利耶,后来法国人要纪念普鲁斯特,就把这个村子改名叫伊利耶·贡布雷了。”
我对塞尔日·甘斯布和伊利耶·贡布雷都一无所知,挑衅的问:“你去过?”
季阳坐在那儿,两条腿夹叉着悬在空中:“会去的。那个小镇子里,有个糕点铺子,专门卖马德莱娜甜点心,所有去伊利耶·贡布雷的游客都会买一块尝尝,就是普鲁斯特写过的马德莱娜蛋糕。他还写过英国山楂树,那个村子里有好多英国山楂树,你知道山楂树什么样子吗?”
“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季阳笑着说:“哈哈,其实我不喜欢普鲁斯特,我喜欢甘斯布,他是个迷死人的男人。”
我对她夸张的语气有点儿不以为然,我敢打赌,如果甘斯布这时候骑着自行车从旁边经过,她肯定会从电车上跳下去。
她悬在空中的双腿上下摆动着:“你知道碧姬·巴铎吧,那个法国大影星?”
尽管碧姬·巴铎的样子我完全模模糊糊,但我还是点头:“知道。”
“她是甘斯布的情人。还有简·伯金。”
“不知道。”
“英国的一个演员,也是他的情人。”
“你也打算做他的情人?”我那无知的小自尊心又发作了。
“哈,可惜他死了,1992年死的,也不等我去巴黎就死了。”
“你要去巴黎?”
“是啊,要不我学法语干什么?我也要看普鲁斯特吗?”她又笑了。
我是要坐到终点站的,本来想和她好好聊天,可她说的这些人名地名让我发窘,好像只知道一个普鲁斯特是非常可笑的。季阳倒没有嘲笑我的意思,她从她的大包里掏出一件白裙子,站起来展示给我看:“好看吗?”那是件闪着粗俗光亮的裙子,穿上去之后会像塑料布一样磨损皮肤,我正疑惑着,她又从包里掏出个面具戴在脸上,冲着我大叫一声,那是个吸血鬼面具,苍白的脸,嘴角有血迹,两颗门牙暴露在外。
“你这是要干吗去?”我问。
“我要去参加万圣节PARTY啊。”她把裙子收回包里,戴着面具回答我。
我知道万圣节就是鬼节,可那是1999年,北京城里的万圣节PARTY并不多。我们坐在电车里,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她戴着面具,我看不到她的脸上是什么表情,这段时间大概只有一两分钟,可显得很长。车到宽街,她跳起来,摘下吸血鬼面具挥舞着:“我要换车去了,再见。”我挥动着那盘TDK磁带和她告别,心想着我一定要查出来甘斯布、简·伯金都他妈的谁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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