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之胡思乱想
药家鑫
这一周,最热议的社会事件大概就是药家鑫一案了。这个连捅人八刀的丧心病狂之徒,我看不出来有什么可以免他一死的地方。我向来对废死的提议不赞成,因为“正确的事必须在正确的时间由正确的人来做才叫正确”,中国目前并非在一个“正确的时间”,也没有“正确的人”,即便废死本身有多正确,在当下去做,就是不正确。
但我同时也以为,像药家鑫这种人,杀之过于便宜他。从实操的角度,可以判他个无期,然后扔抢劫犯强奸犯成群的牢房里,然后民事上判罚他巨额赔款。微博上有人认为这个主意不好,因为没过几年就该放出来了。不过我想,巨额赔款赔得家徒四壁还欠一屁股债之后,哪里有什么能力去活动关系然后保外?一个反社会的人,其实肉体毁灭ta并不构成足够的震慑力,倒是生不如死,才有足够的可惧之处。辛普森一案,其人固然逃脱了刑事惩罚,但民事上的高额赔偿,未必见得比死还轻松。
即便如此,我对北大孔庆东教授那个视频的言论,是相当的不以为然的。什么一看就是杀人犯,什么满门抄斩,纯属“媚众”之语,算哪门子“性情中人”,没得玷污了“北大”这块招牌。
北大
好吧,说说北大,那个会商制度,实在有些匪夷所思。
中国人信奉“中庸之道”,但常常是把个中庸理解得一塌糊涂。孔门亚圣在那里说“民贵君轻”,在那个时代,算不算偏激之语?在我看来,中庸二字,和西哲所谓“精神美德处在两个极端中的合适位置”有异曲同工之妙,但需要注意的是,那是“精神美德”。
一样米养百样人,世间本来就没所谓“偏激的思想”,我想想难道还不成么?发表发表言论,看场合,有些场合,谈不上什么偏激:难道我和同屋的人说TMD菜钱又涨了也算偏激言论?我以为,偏激行为大概是有的,你要是为了个菜钱涨了去把食堂给烧了,那才叫偏激。
思想,天然就是异端。因为不是异端的思想,社会哪里来什么进步。
不过,言论真的是分场合的。
4000万
北师大董教授对自己的研究生说:40岁之前没到4000万不要来见我,此语一出,舆论大哗。但我却又以为,其实这事得细细看来。
先说一个我从《波士顿法律》里看来的情节。说一个极胖的黑人律师助理(还有异装癖)在停车,结果被人抢了车位,交涉未果,气愤异常。于是扭动着自己的大屁股,要别人亲之(也就是平时我们都看到的污言秽语)。这个场景其实没啥,如果我现场围观,知道个前因后果,固然会认为此人有欠修养但到底还是理解。没曾想那个场景被人用DV拍下,传到了youtube上,导致律师事务所很没面子,一开始还打算fire掉他。
黑人先生大不忿,状告youtube,要求youtube删去该视频,原因是涉及隐私。这个官司后来是输了,但引发了一个思考:截取生活片段的事实,难道就代表着那个人那件事的真相么?
董教授这轮风波,有些相似。试想,在一个封闭的课堂里,底下坐着一帮研究生,也不知道前言为何,更不知道情景哪般,随口说一句:你们到了40还没4000万别来见我啊,很可能也就一句调侃。但截取这样的片段,网上一搁,咳,完了,成了石述思先生嘴里的“相当励志”之语。
同样一句话,有时候放在私下场合里说,和放在电视台里说,那根本是两回事。你固可反对之,但要上岗上线到什么有辱“传道授业解惑”的高度,和那个“会商制度”的起因没什么两样。要知道,底下坐着一帮研究生,不是小学生。
UPDATE:keso在微博上提示我,说董教授这话一开始就不是课堂里私下里说的,而是在微博上的。如果是这样,董教授这话就相当不妥了,以他微博的影响力,的确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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