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Jobs is an artist”这句话的语法问题
Steve Jobs is an artist.
被@DaNmarner指出有语法问题:
@xiaolai 笑来老师上来一句就是语法错误……虽然这是个很伤感的纠正……
而后展开了如下的讨论:
1. 我不知道这句话错在哪里(如果DaNmarner直接指出该有多好?):错在哪儿了?
2. DaNmarner回复说:死了就不能用is了
3. 我回复:乔布斯死了,并不改变他是个艺术家的事实。唉,这不是语法错误啊。
4. DaNmarner: 呵呵,您这个解释太牵强了,死人永远用过去式,不信您去看看那些各大总裁悼和Obama念乔帮主的文字。(再次,不说到底牵强在哪里?)
5. 我迷惑了:“死人永远用过去式”,这个论断哪儿来的?
6. DaNmarner: 一种习俗吧,用现在式很confusing。一般用现在式都是说“He is in a better place now”之类的话。相信精神死后存在的时候才说。
7. 过了一会儿,DaNmarner再回复,说:Google了一下,找到这个:http://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821150745AAsoxg7
8. 认真读了一下,发现这个帖子里根本没有这个rule(据我所知,英文语法中没有这样的规定“死人永远使用过去式”),于是,我回复:没看到任何rule。明明是depends on what is discussed的事儿么。
9. DaNmarner说:语言就是没有rule也没有逻辑的。只有交流的效果。假如我今天去大街上说Jobs is an artist. 一定也会有人纠正我。如果我强调No, he still is even if he passed. 别人会觉得我有点神神道道,有点疯了。
10. 这个回复令我更为迷惑,如果“语言就是没有rule也没有逻辑”,你为什么会认为我错了呢?于是,我尽量措辞简单地回复了一条:你的第一句话就有问题。
11. DaNmarner回复道:自然语言就是这样的,就像您虽然犯了错误,但没有什么至上的法典可指出来。 都是习俗,社会约定而已。 除非您觉得懂了语法,记住了所有词汇就掌握了一们语言。
到此为之,没办法继续讨论了。DaNmarner主张“笑来老师你错了”,可是拿不出证据,问他有没有rule?他说语言没有rule。但指出我所谓的错误之时,又说“都是习俗,社会约定而已”。这样乱的逻辑,如何继续讨论下去?我只好放弃,RT了他的上一条tweet,而后加上留言:
无语了。 RT @DaNmarner: @xiaolai 自然语言就是这样的,就像您虽然犯了错误,但没有什么至上的法典可指出来。 都是习俗,社会约定而已。 除非您觉得懂了语法,记住了所有词汇就掌握了一们语言。
12. 然而,另我意外的是,DaNmarner突然开始流露出另外一种态度:我才无语了,您怎么不辩护您的”Jobs is an artist”了,Is he or was he? 您是不是一边看我发的证据一边告诉自己”我没错我没错我没错“?可惜!
13. 我又迷惑了:你刚刚给我什么可靠的证据了吗?没有啊!于是,只好回:什么乱七八糟的啊?is在这里没什么错。你证明不了我错,然后还想让我怎么样? 然后,又想了想,针对他之前提到的“死人永远用过去式”,做了另外一条回复:这样吧,你自己google一下”Isaac Newton is”,注意加上引号。好不好?
14. DaNmarner又说:您一个人觉得没错,但大多英语母语的人都不同意,您觉得的呢?
15. 这是什么论据?我回复:别忽悠了,你哪儿得来的大多数?
……
在我看来,讨论已经没有意义了,可最终DaNmarner又发了一条令我哭笑不得的Tweet:
唉不知道怎么说服您,我放弃!您想说Steve Jobs is an artist就说吧,最好教您的学生都这样说,如果人数够多说不定人家会认为It’s a chinese thing.
这是什么屁话?讨论问题就讨论问题,以说事儿开始,不以说事儿结束的,就是没意义的讨论。
英语语法中就没有什么“死人永远使用过去式”的规则。看看Native speaker对这样的讨论是怎么说的吧:
When we write something about a person who is already dead, can we write it using present tense?
It depends whether you are talking about them in short affirmative statements like the ones mentioned by JacquiD, then you will be using mostly the past, unless you are mentioning an enduring quality they possessed.
However in a narrative or biography you tend to use the present tense more often,if you start to tell about the person’s life in details,his actions, habits etc.Here the writer will be trying to make his account of the events which happened in the past seem more real to the listener,such a vividness requires the usage of the present tense.
如果我错了,就会马上承认——错了并不丢人,即便我是老师。错了不改才丢人。可问题在于,我并没有错,你让我怎么办呢?
正写到这里,又冒出来一条tweet:
unfo了 @xiaolai 。"Jobs is an artist"的is不恰当,毕竟Jobs已经不在了。过几年再用is却也未尝不可,但当下却实不合适。就这个问题和 @DaNmarner 较什么真啊,不合适就不合适嘛,人家都不愿意理你了,自己还碎碎念在语法上找台阶。
看来,老师的名声真不好,有错不改还拼命找台阶的老师太多,乃至于很多人都有这个刻板印象——可问题在于我没错,找什么台阶呢?
另外,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有人“unfo”另外一个人的时候,要做个声明?unfo就unfo呗?多大个事儿啊!(我一个朋友对这种情况的评价是:吓死我了,还以为抢我鸡蛋呢!)
这事儿说明“不学语法”是绝对不行的。并且,要学,就一定要学好,少凭什么“语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