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下午三点宣布放开限购令,晚上就收到某政治局常委震怒勒令取消的电话,公务员半夜被召集,晚上11点发出取消该通知的通知。
关于暂缓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新闻通稿
根据国务院精神和省住建厅的工作部署,为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我市于3月18日出台住房限购政策,是全省最早也是唯一执行住房限购政策的地级市,同时也是全国反应最快、最先出台住房限购政策的二线城市之一。
限购政策实施以来,我局密切关注全市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利用“商品房预销售系统”对商品房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建立起“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对购房人资格进行审核;联合地税部门通过“个税完税查询记录系统”堵塞政策漏洞。经过半年的调控,我市住房均价从今年3月8756.13元/平方米的历史高位回落至9月8237.08元/平方米的位置,最大降幅达6%。今年前三季度的商品住房均价为8235.05元/平方米,同比去年年底的7987.75元/平方米上涨3.1%,房价控制在调控目标之内。交易量从第一季度月平均87万平方米调整回落至目前月平均40万平方米。随着住房限购政策的严格执行,我市的房地产投资投机行为得到遏制,市场调控取得初步成效,市场逐步向健康、良性方向发展。
与此同时,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也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全市保障房开工率达到102.6%,近日我市出台了《2011—2020佛山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规划》公开征求意见,住房保障的制度进一步完善。
从我市调控情况来看,住房限购政策是得力、到位、有效的。在政策发生作用的同时,我市房地产市场一些特点随之突显出来。一是地区均价不平衡。受购房资格限制,购买人群流向位置较好的区位购房,高明、三水两区的项目以及一些镇街的低价位项目受到严重影响,9月份房价最高的南海区10756.31元/平方米与房价最低的高明区5338.75元/平方米,相差接近两倍。二是销售的房屋结构不合理。受拥有住房套数限制,限购后反而促进了高价位的大户型商品住房的销售,给完成全年的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造成极大影响。三是由于我市毗邻广州,受与广州中心城区房价价差的吸引,大量非本市户籍人员通过补缴社保或个人所得税在我市购房,为我市调控房价工作造成困扰。四是受2009年高价土地进入销售期的影响,10月份以后,禅城、南海、顺德三区将有大量均价超15000元/平方米的高价项目推出市场,给全市的调控任务造成巨大压力。
从我市实行房地产调控半年多的情况来看,限购政策是非常有效的调控工具。基于合理引导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合理调整市场结构、引导购房者理性消费的调控大局考虑,为了确保完成全年调控目标,我们打算科学灵活地运用好限购这个工具,在现行限购政策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进一步加强我市的房地产市场调控。
一方面,严格控制非本市户籍的投资投机需求,加强对非本市户籍购房家庭购房的资格审核,“对补缴个人所得税以及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购房时不予认可。
”
二方面,根据我市的人才引进战略,对我市引进的高端人才购房给予适当照顾。
三方面,引导市场的合理结构,引导市民理性消费,鼓励中低价位产品推出市场。
经过深入的调研和科学的测算,在去年底将近8000元/平方米的基础上下调500元,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因“村改居”而导致集体土地改为国有土地的居民家庭允许增购一套7500元/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
四方面,基于全市的一二手商品住房市场结构考虑,促进办理房地产权证5年以上的二手房流通,合理引导市场梯度消费。
基于上述考虑,我局于2011年10月11日中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建管〔2011〕205号),并在网上向社会主动公开。此文的原意是想在我市现行住房限购政策框架下进行完善和补充,是为确保完成我市全年房价控制目标而制定的。
为进一步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并综合评估政策影响,我局决定暂缓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建管〔2011〕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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