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让我们走更远
文_ 0.618
世界上恐怕再也不可能出现文艺复兴时代那样的通才了。一个学社会心理学的人很可能对心理咨询一无所知,因为,众所周知,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化,人们越来越“专业”了。然而所有这些社会分工必须有一个前提:人们彼此信任并分享劳动所得。
分享行为是非常稀有的美德。虽然按劳分配获取自己的劳动所得在人类社会是理所当然的普世公理,但放眼整个生物界,不得不说这是人类的伟大“发明”。有了分享的约定,从此人类才可以放心地分工合作,让一部分人外出打猎,另一部分人守护家园。
年龄越大越乐于分享
除了蚂蚁、蜜蜂和裸鼢鼠等少数社会性动物,只有人类能够分工合作,哪怕我们的近亲黑猩猩,虽然可以集体行动,但也没有明确的分工。这些动物们集体合作的战利品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平均分配,而是需要在内部再展开一场较量。除了自己的幼仔,他们不会把自己的食物分享给任何同类,更不要提那些丧失劳动能力的同类。哪怕是昔日风光的百兽之王,年老之后也摆脱不了被饿死的命运。
黑猩猩就不乐于分享,不光在丛林中,也在实验室里。把黑猩猩一对一对地带到实验装置前,要求它们合作控制踏板,让食物从装置上滚下来到一个跷跷板上。当一只黑猩猩看到食物下来却要滚到另一只黑猩猩那边时,就会猛然按动踏板,把食物都据为己有。两只黑猩猩便从合作立刻转变为竞争状态。最后不管是谁得到食物都不会分给对方。
是不是黑猩猩不懂得该如何分享食物呢?为了排除这个原因,实验者在装置上增加了个小机关。如果他们再抢,食物就会从跷跷板上掉下去,谁也得不到。这时大多数黑猩猩都会不得不选择与合作者分享食物。
人类就没有这么自私,即使是3岁小孩儿也愿意主动把玩具分享给小伙伴。实验中75%的3岁儿童都愿意和自己的合作伙伴平分共同拉绳拿到的玩具。但这种分享意识并不是人们与生俱来的,2岁儿童就不那么愿意分享,只有25%将玩具分给了合作的小伙伴。
但孩子们的分享并不是无条件的,如果不需要合作拉绳就直接可以获得玩具,3岁儿童也就没那么愿意把由于自己幸运(而不是合作)分到的更多的玩具分享给别人了,只有不到一半分享了自己的玩具,至于2岁儿童就更没有几个愿意分享了。
这个由德国和美国心理学家合作的研究发表在了2011年8月18日的《自然》杂志上,他们精巧的设计再一次证明了心理学上的一个假设:分享几乎是人类特有的行为(其实之前发现僧帽猴等动物也存在一些分享行为),且人类更愿意分享合作成果。在一个平等互换的社会里,人们会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社会化程度的增加越来越乐于平均分配劳动所得。
现在同甘,将来共苦
人类为什么会和别人分享,尤其是分享合作成果呢?
可能是出于根植于每个人内心的公平观念。有时我们甚至会为了公平而放弃自己眼前的利益。德国行为经济学家韦尔纳·古斯(Werner Güth)曾做过一个经典实验。实验中每两名参与者分为一组,得到一笔钱。A 提出分钱策略,B 考虑是否接受。如果 B 接受了 A 的策略,那么他们就按照策略分成,如果 B 不接受,那么他们两人就什么也得不到。
如果追求利益最大化,那么 B 就应该接受 A 提出的任何分配策略,因为无论怎样都比空手而归要强,但实际上如果 A 分给 B 的少于25%,B通常就不接受了。因为人们在作出决策时考虑的不仅仅是当下,而是长久的公平,虽然他们知道实验只有一次,但生活还将继续。所以这次哪怕牺牲自己也要维护公平和正义。
而瑞士科学家瑞士苏黎世大学的恩斯特·费尔(Ernst Fehr)和俄斯·费雪贝奇(Urs Fischbacher)在《利他的本质》中指出,人类之所以会做出大量其他动物所不会的利他行为主要是因为人类重视名誉并且懂得互惠。
分享常让人联想到一种通过自我牺牲换来他人愉悦的无私行为,其实分享也许并没有那么高尚,这次能“同甘”只是为了下次可以“共苦”。
分享虽然不是根植于基因中的美德,但也是人类社会化后形成的、在生存中有优势的行为方式。当我们发现现在的损失可以换取之后长期的合作互惠,分享便成了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