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的并不就等于是应该的(一)
从一个很小的细节就能看出民族性。前几年有一部电影叫做《东京审判》,那部电影本身是垃圾,但电影里面有一句话很有趣,中国检察官和中国法官发牢骚,说审两个战犯怎么都都这么难?不知道历史上检察官是不是真的这么说过,但这起码反映了编剧的想法。
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中国人认为这句话有问题?老冰估计这句话在中国人中引起的共鸣应该很大。法庭在中国文化中仅仅是申冤报仇的地方,把犯人押上来,“你的,良心大大的坏了坏了的,撕拉撕拉地干活”,拉下去毙了,皆大欢喜。其余的都是扯淡,甚至连律师都是“良心基本上坏了坏了的”,君不见红歌之乡抓律师,全国上下欢声雷动,老冰真相信其中不少欢呼的人绝对是出自真诚的。
所谓“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嘛,老冰觉得发明这句话的人简直伟大到了光辉灿烂的地步,中国的P民们被这一句话忽悠得特别容易治理,容易到了让人觉得不欺负一下中国P民们简直是浪费资源暴殄天物的地步。
不管发生了什么事,只要借一颗人头就万事太平,看到了人头落地的P民们立即很开心很安慰,从此坐看此类事件的继续发生,到了看不过去的时候自然会有另一颗人头让P民们安静下来的。
现在三天两头有贪官落马,门户网站的这类消息一般很简单地能弄到五位数以上的跟贴,但你要是看了这类跟贴就会知道:这些跟贴的P民们除了活该忍受这些贪官之外还真不配别的。五位数的跟贴就是喊杀声一片,很难看到有人在问:“这位贪官老爷凭什么能贪污”?
在老冰看来,在审案中最不重要的反而是对案犯的惩罚。审案最重要的除了弄清楚案情之外,还要弄清楚作案的动机,作案的手段从而得到反作案的方法,来争取避免出现下一个类似案件。
所以老冰从药家鑫事件的一开始就一直在主张要追查听起来挺骇人听闻的杀人案的作案动机到底是怎么回事,但就连法曹界也一再在纯技术或者纯学术的圈子里面兜,忘记了或者是被忘记了追查作案动机这个法曹界对社会所负有的责任。
中国文化最有特色的一点就是重过程(process)而轻结果(result),“不足以平民愤”这句话真的是中国文化的最有特征的表现:”平民愤“本身居然成了目的,没有人去追问民的这个“愤”究竟源于何处,怎么才能让民以后不“愤”或少“愤”,反正只要现在能平了就是。那个“民”于是就永远处于“愤”的状态之中,只有当“官”觉得需要平一下“民”的“愤”的时候。借两颗人头,顿时烟消云散,“民愤”立消,再重新积累以等到下次“官”认为有必要再次平一下“民”的“愤”的时候。
这种可笑的循环就这么进行了几千年,没有哪怕一点点的变化,责任在“官”还是在“民”?反正不管怎恶魔争吵,无论是官还是民,都是中国人这是铁的事实。
就这个交通事故引起的纠纷甚至凶杀,从彭宇案开始,经过药家鑫案,现在到了小悦悦案,可有一点点进步?
更重要的是:无论是“官”还是“民”,可曾想过要有一点点进步呢?
只要看着三件案件时的道德颂歌大合唱就知道不会有什么进步,而且看到每次肯定会冒出来的道德颂歌大合唱还就知道这个民族本来就没想过要有什么进步。
歇一下晌再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