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5同DRM合作有可能取代原生应用
必要时,两个本没有多亲密的人要共同努力为同一目标而奋斗:阿波罗和洛基共同打败T先生;蝙蝠侠和猫女在黑暗骑士崛起中一同打败贝恩,无论如何也许一方不能实现的目标有了另一方的加盟便可走向成功。在移动终端上的应用开发方面,HTML5和DRM(数字版权管理)已经成了不可阻挡的趋势。他们两个的合作势必会赢得移动设备应用之战。
首先,我们要承认一件事,并不是我们多么喜欢各种程序和应用本身,而是喜欢应用程序能够带给我们的东西。当我们需要它们的时候,它们能够为我们所用。因此我们很少关心这些应用是已安装的本地原生程序或还是网络应用,只要它在我们需要的时候能让我们用到就可以了。当原生应用程序出现的时候,还是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影响。
对于发布者而言:原生应用程序意味着需要开发一个适用于某一平台的应用,这样也许会牺牲一部分的用户。而且开发和支持这种应用非常昂贵。
对于我们这些用户而言:我们需要一个适用于自身的移动平台的应用;如果你有着不同平台的移动设备,那你不得不购买不同平台下的应用。
有许多HTML5网页应用和游戏都可以与原生应用媲美甚至超过它们。最大的网页应用有谷歌、YouTube以及LinkedIn都是非常具有竞争力的HTML5应用并通过网页发布产品。而唯一能够让网页应用完全超越原生应用的便是数字版权管理。
开诚布公的讲,影视工作室只能是通过视频内容来赚钱的。现在原生应用为影片提供了保护,但是讽刺的是,通过原生应用发表的影音产品都不是Flash 格式的。出品方现在已经开始大幅度通过HTML5发布Flash格式的视频。因为他们希望能够一劳多得,一种格式兼容各个移动设备。HTML5和DRM一起可以实现这一愿望,使优质内容的线上视频在移动设备上流行起来。
我们可以看一下现在HTML5的情况。它是一个有前景的可以提供免费播放的线上平台。无论你手持的移动设备是什么系统,你只要能够上网就可以观看视频。这预示着非常华丽的前景,不过就目前的形式而言还是缺少了什么。
不论免费与否,大部分视频都是Flash形式,经过长期的发展,围绕它已经有了十分完善的产权管理、广告、社交网络的生态系统以及许多其他的工具。移动互联网视频有三点值得注意:
鸡和蛋的关系:出品商需要一个能够获利的完整系统的工具。另外,因为工具开发者紧跟出品商的需求,所以我们也看到非Flash格式的视频鲜有发展。而HTML5和DRM便是Flash产业完善体系中发展的结晶。
原生应用并不支持在移动端的Flash。苹果、微软、安卓甚至是Adobe都不支持。如果你想要在移动设备上观看Hulu、HBO或者TMZ的视频,你不能去网页上搜索,而是去应用商店下载相关的原生应用。
这其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因为原生应用中,视频内容是被保护的。当然,如果你下载了这个应用,那么就和你的设备绑定了。所以这也是DRM在这个产业体系中迟早被需要的原因。
HTML5需要DRM才能达成目标。有些人认为DRM任何情况下都是和HTML5对着干的。这使他们做了一个决定:缺少视频的移动互联网能够胜利,而且消费者也需要这样的产品,同时这些视频的版权也需要被保护。甚至最大的互联网公司都意识到了这一点。以前由Google和微软还有Netglix提出的HTML5同DRM 合作的建议都是朝着这个方向走的。毫无疑问,这项产业需要更标准的手段去保护和发布网页视频。
HTML5和DRM像洛基和阿波罗一样携手合作能够使我们的移动互联网发展更迅速,这种趋势是不可逆的。DRM会填补HTML5发展前景中的缺憾,开启一个完全摆脱我们设备之困的新世界,使移动互联网成为广为通用的平台。
(via venturebeat 译/John Lenn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