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B电商三种主要模式的分析
在过去的一年中电商领域血雨腥风,尤其是天猫、京东、苏宁、当当、易讯等B2C电商打得不亦乐乎。而随着B2C领域竞争进入白热化阶段,C2B模式也在天猫“双11”的预售后慢慢为更多人所知。目前的中国电商市场,C2C领域淘宝是绝对王者,B2C领域中平台式的天猫也稳坐第一,而自主式的京东、易讯、苏宁等几家在争夺第二的路上也没有给其它人留下太多机会,但C2B领域目前还存在一定的空白,那么C2B领域会是电商的另一条路或下一个方向吗?
其实C2B的概念比较泛化,形式也是比较多样化,根据一号店董事长于刚说法,常见的C2B模式有:聚合需求形式(反向团购、预售)、要约形式(逆向拍卖,客户出价,商家选择是否接受)、服务认领形式(企业发布所需服务,个人认领,类似威客)、商家认购形式(个人提供作品、服务,等待企业认领)、植入形式(软文)等。而目前看来电商的C2B模式主要依靠的形式还是聚合需求形式和要约形式,同时个性化定制也是一个重要的模式,下面我来分别说一下我的看法。
聚合需求形式
通过预售、集体团购等形式可以将分散着的用户需求集中起来,对于一些还没有生产的出的产品,可以根据集中的需求进行快速的生产,在用户需求完全表达的理想情况下,这使得商家的供给可以正好与用户的需求匹配,避免了资源的浪费。对商家而言,即需即产实现了零库存,使库存成本趋零,而由于已经知道需求的分布,甚至可以选择不同的生产地点进行生产从而降低运输成本,同时由用户已经付费锁定了收益,商家也不必担心调研时口碑很好的商品大规模生产后出现“叫好不叫座”的情况。这种形式整体降低了商家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商家的损失。而对用户而言,由于商家的成本降低,通过预售购买的用户可以享受到更低的价格,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是在用“时间”换“价格”。很多用户对一些物品的时间属性并不十分敏感,而低价不及时正好迎合了这些用户的需求。可见聚合需求的形式给商家和用户都会带来许多好处,不过目前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其中最大的一个问题可能就是商家是否可以根据用户的需求实现迅速生产。一方面如果聚合的需求较少,生产起来单位成本则会很高,商家一般不会做这些产品,而已经预定的用户的感情也许就会受到伤害;另一方面如果需求较多,商家是否有能力实现快速生产?虽说弱化了时间属性,但时间过长的话用户必定不能忍受,此外还有一个行业问题,比如服装等季节性较强的行业,强调发布的时间,也许就不适合这种形式。针对这个问题,可以考虑在发布预售或团购时就注明预售数量达到多少时该预售生效,让用户有心理准备,同时商家要衡量自身的生产能力和运送能力能不能达到即需即销的要求,也许通过与其他商家或平台共同合作能从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个问题,但关键还是商家的能力与规模。聚合需求形式整体上说还是有着较大的用户群体,如果商家有足够能力,这种形式还是很有发展空间的。
个性化定制
由用户提出个性化需求,商家根据需求生产个性化产品,用户为此付出一定的溢价,听上去不错但做起来很难。目前其实也有一些商品在销售时可以个性化定制,但这个个性化一般都仅仅是针对某个小模块,比如iPad mini订购时背面的刻字,又比如购买手机时外壳的颜色和样式等。这些定制可以给用户带来一定的个性化元素,让用户体会到产品的不同,但这还不够,仅仅是某一个模块的定制并不能带来实质性的变化,某一商品的外观、功能、包装、销售过程等都应该实现个性化的定制,这在目前看来并不容易实现,但这是一个发展的趋势。人们都有从众的内在倾向,也可能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更加想让自己看起来与众不同,打造唯一属于你的产品,这会迎合许许多多用户的需求。当然,为了这种个性化用户也需要付出更多的金钱,目前为个性化埋单的理念虽有发展但并没有完全普及,随着人们自我展现需求的不断加强以及个性化的不断升级,为个性化埋单,买属于自己的产品的理念终会深入人心。这种深度个性化的定制也对商家的设计与生产提出了更高的需求,在设计产品时就要考虑到如何让产品更有可配性,同时要为生产做铺垫,要考虑这样的个性化是否有利于生产?生产流程也需要一定改变,这无疑会增加成本。可见个性化定制同样要求着商家有着较强的实力,普及真正的个性化定制还尚需时日。
要约形式
这种形式的典型例子是priceline,即将销售方与购买方的传统位置调换了一下,用户自己出价,商家选择是否接受。从商家角度而言,这种方法最理想的状况使消费者剩余趋零,提高利润。所谓消费者剩余就是指消费者为取得一种商品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与他取得该商品而支付的实际价格间的差距。比如一款商品价格为50,用户A愿意为这款商品支付55元,用户B愿支付60元,那么用户A消费者剩余为5元,用户B为10元。对商家而言最理想的情况是将商品55元卖给A,60元卖给B,但由于50元的公开定价使得商家在A、B用户身上损失了15元。而要约模式对商家而言将价格隐藏,根据用户的出价来进行判断是否销售,这种方法可以降低消费者剩余,对商家有利。对用户而言,如果对一款产品愿意支付的价格是60元,尽管产品实际价格为50元,尽管用户都想越便宜越好,但在你不知道实际价格时,60元买到了产品同样会让你感到高兴。上面说的是比较理想的情况,在真正的要约模式电商中不可能只是商家得利,如果仅是某一方得利而造成了不平衡,那么这种模式也不可能长久。这种C2B电商的问题在于买家之间如果可以互相联系,那么就可以都用较低的成交价格进行买卖,而如果买家可以有较多次的尝试,从低价开始慢慢提高,甚至可以测出产品的实际价格,也就失去了这种要约模式的意义。在设计要约形式时规则十分重要,对用户的保护也十分重要,如果用户多次要约都以商家拒绝而结束,那么我想用户也不会第二次再访问你的网站。以高于产品成本一定区间内的价格销售,给予付溢价较多用户赠品或更好的服务等超出用户预期的体验,给多次要约失败用户一定补偿和鼓励,也许会有助于这类网站的稳定发展。这种模式相对较为新颖,可以吸引一定用户与商家,但设计与规则是重中之重,同时如果站内商品在别的公开平台可以查到价格,那么也就失去了意义,所以提供服务这种不好公开比较衡量的商品还是更合适一些。
总得来说C2B模式一定会是趋势,但一方面而言普及还尚需时日,另一方面不一定会是直接出现大的C2B模式的电商,可能B2C类的电商都会慢慢向C2B方向过渡实现双模式并行,对一些商品B2C,对另一些商品C2B.B2C电商行业竞争如此激烈,也许谁先抓住了C2B这个方向,谁就能像盟军在诺曼底登录一样开辟出第二战场,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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