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研究與寫論文
最近有幾篇頗有爭議的文章「陳鍾誠給李家同的一封公開信」和 「陳鍾誠給李家同的第二封公開信」,針對李家同批判他是現在學術界獨尊論文的始作俑者,並指出應該要有其他的研究產物或評鑑方法(像是寫一個作業系統、做一個CPU之類的)。雖然李家同常常講出令人啼笑皆非的話,但就這兩篇文章而言我還真覺得李家同挺無辜的,連學術界獨尊論文的事也怪到他頭上實在有點牛頭不對馬嘴。
雖然我博士班還沒畢業,但我也寫過幾篇論文,也做過有上萬人使用的系統,我非常了解擅長實作不擅長寫論文在學術界的苦悶和無奈。但隨著我在MIT的時間越來越長,也對這個現象慢慢有了不同的看法。
話說我很愛寫程式,遠勝於寫論文。我可以不眠不休的寫程式,但沒辦法這樣寫論文。如果我當初碩士畢業後直接去工作,就可以在任何我想去的公司愉快的全職寫程式,但到頭來我還是來念博士班了,為什麼?很簡單,我需要有個環境能讓我不計後果的做各種嘗試和試驗。我喜歡寫程式,尤其是沒人做過的程式(一直重複寫留言板和twitter client可不好玩)。做沒人做過的事雖然好玩,結果可能會出乎意料的好,但也有可能會大大的失敗 – 而這就是研究。在公司裡做工程師寫程式就不太能做這樣子的事情,因為公司要考量風險,可能會大成功的東西也意味著可能會大失敗,而大部分的公司沒辦法禁得起這種失敗,所以只好跟著別人的屁股走。
MIT是個很酷的地方,歷史上有很多有名的系統都是在這裡誕生的,像是Ethernet、Emacs、GCC、LISP(語言和第一個compiler)…。如果說要在學術界動手做真正的系統,那MIT一定是世界上數一數二的地方。那麼在這個地方,博士班學生要如何畢業,教授要如何升等呢?
很不幸的,答案是:寫論文。
在資訊科學這領域,美國學校不像台灣獨尊SCI論文,事實上美國人大多不知道SCI是什麼東西,但不是這樣就代表美國不寫論文。在這邊搞電腦、資訊研究的,一樣要寫論文,而且只投到各子領域的一兩個頂尖會議去。(一個大家都知道的潛規則是,三篇頂尖會議的長論文=博士畢業)
台灣有台灣的遊戲規則,美國也有自己的遊戲規則,但即使是MIT的系統hacker們,也擺脫不了寫論文的命運。(例如說,Richard Stallman其實有寫Emacs的論文,做PostgreSQL的Stonebraker也有一大票的POSTGRES論文)
我以前覺得寫論文很痛苦,也懷疑有多少人會去看這些紙張(論文英文就叫paper,所以名符其實就是一堆紙),對我來說直接把程式寫出來讓人用似乎更能直接造福人們。我到現在其實還是這麼覺得,所以我花了很多時間把SIKULI open source,建立起一個community,並持續更新千百個跟研究完全無關的功能,目的就是讓所有人能更直接的享用到這個研究的成果。(而很不幸的是,做這些事情跟我能不能畢業沒什麼關係,但還好我老闆還是支持我的。)
但同時,我也覺得論文的存在有其必要性。我認為做研究可以產出多樣化的「產品」,這產品可以是程式碼,可以是影片,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媒介。而追朔到其核心,研究的產出最重要的是「想法」,也就是 “idea”,而論文只是最簡單又最容易被其他人接受的傳播媒介而已。
為什麼說論文有其必要性,就是因為論文是傳播想法最有效的媒介。論文的架構設計得讓人可以很容易抓到重點,也可以很容易的深入核心想法。如果寫過論文的都知道,論文的架構是死的,一定都有abstract、introduction、related work、conclusion等等,這種架構讓人能各取所需,要深讀或略讀都很容易。但如果說研究的產出是一個軟體系統,我們該從何了解這個系統的「想法」在哪呢?為了要讓一個系統達到「可用」的程度,整個系統裡面至少90%以上的程式碼都是純粹的工程產物,跟核心概念一點關係都沒有。而程式碼又是很難讀的東西,如果別人要了解這個研究的創新在哪,讀程式碼一定是不得已的最後手段。
我絕對贊成做研究的人也得懂如何實作。很多好的idea其實老早在數十年前的論文就出現過了,但一直到現在都看不到,常常只是因為沒人去把它實作出來而已。做研究最難的事就是找到新的idea,如果只是學人家實作一個作業系統或是CPU,那也不過是照本宣科,沒什麼「研究」的價值和貢獻。像MIT這種強調”Mind & Hand”(手腦並用)的地方,很多教授都有很強的實作能力,但他們一手寫程式,另一隻手還是寫論文,因為他們知道這樣才能得到務實的經驗,而同時也能把這些貢獻和想法用最有效的方法傳播出去。
如果你問我,「我在學術界,但我擅長寫程式,不擅長寫論文,該怎麼辦?」
我覺得答案很簡單:如果你有很多創新的點子,那就開始練習寫作和英文,因為不管在什麼領域,如果你沒辦法好好的把想法傳達給別人,那也是孤掌難鳴;如果你沒有什麼點子,只是喜歡寫程式,那更簡單了,趕快quit去做工程師專心享受寫程式的時光吧。
延伸閱讀:
我看李家同的是與非。此文的觀點跟我很接近,所以他講過的很多東西我就不再重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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