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骨头是好玩具
对于一只狗而言,什么样的骨头是好骨头呢?小狗和老狗也许喜欢软的,可是中青年狗、尤其是自以为是的中青年狗,一定喜欢硬的、有嚼头需咬劲的。它们把这样啃不动的硬骨头小心藏在窝里,一有机会就拿出来摇头晃脑地咬咬。你想抢?它们用爪子牢牢护住,亮出白牙来,敢跟你玩命的架势。硬骨头是好玩具。吃得下的那是食物,啃不动的才是狗生伴侣。
自以为是的知识分子们也喜欢硬骨头——那些富于逻辑、思想与知识密度的东西,可以在漫长的学术生涯里咬啮、咂摸、着急、为每一丝味道而奋斗。相比于硬骨头,红烧肉都显得无趣了。如果你抛给他一根带着无数前人口水的硬骨头,说这根是柏拉图的大腿骨,已被汉娜·阿伦特、卡尔·波普尔、雅各布·塔尔蒙、以赛亚·伯林啃过,神啊,他的眼睛没准儿会放出狗样的绿光,垂涎三尺还有富余。反过来呢,你也可以偷偷潜入一个学者的窝,根据他的骨头玩具而判断他的水平,越硬的,越说明他牙口好、胃口也好。
同理,面对爱情之际,那些自我感觉超好的男人们都喜欢硬骨头,就像英雄们天然地喜欢近身肉搏战。这硬骨头虽说是源自自己的一根肋骨——歇歇吧,现在没人信这个了——一旦拥有了身段、眼神、智力和一头长发,乖乖,真棒!男人跟着那冷漠无情的追不到的女人,一边暗骂“妞心似铁”,一边屁颠屁颠地,其眼神很像狗儿盯着硬骨头。试举其例:拜伦勋爵,19世纪大帅哥,名动欧洲的大诗人,唐璜式花花公子,每到一个沙龙,常有名媛佳丽激动地晕厥过去,几乎没有他招之不来的美女。可是,偏偏有块难啃的硬骨头出现了——公认的淑女伊莎贝拉·米尔班克小姐,拜伦若从前门进,小姐马上从后门出,她并不掩饰对拜伦的道德厌恶。根据猛狗喜欢硬骨头的原理,拜伦对伊莎贝拉发动了猛烈的爱情攻势,直到将她变成拜伦勋爵夫人。
“各么是个悲剧了?”吾友小尚对镜捋捋头发,不以为意,“追到了有什么好?追到不如追不到!”近日,他追了很久的女友有从硬骨头变为肉包子的倾向,倒转过来引诱他。你以为小尚嗨呸了?非也,硬骨头是好玩具,肉包子?那是什么东西?如果女人傻到把自己变成肉包子的地步,情形马上逆转,肉包子打狗,肉包子一去不回头,吃了肉包子的狗何尝不是。我知道,小尚这是去见新的硬骨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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