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影《社交网络》的杂想
后知后觉的看了电影《社交网络》,竟然看得热血沸腾,还一连看了两遍。在看第二遍的时候,随手写了几条关于电影的微博,不过由于这部电影涉及了太多我感兴趣的话题,而影片的节奏又远远超过发微博的速度,所以就就着已发的微博写了这篇绝非影评的微博体博客。
一、团队与合作伙伴
除了计算机,马克·扎克伯格另一个天才的地方是挑选合作伙伴,他总能在合适的时候挑中合适的人,无论爱德华多还是肖恩·帕克,当然,在他们失去作用后,他也毫不犹豫地抛弃了他们。
扎克伯格该不该让爱德华多和肖恩·帕克退出?我觉得绝对应该,退出前的爱德华多和肖恩已经很难为Facebook再做出什么贡献了,甚至还产生了很大的负作用,而他们却拿着与贡献不相称的股权,这不是利益问题,更主要的是发言权与决策权。但扎克显然没有找到让他们退出的合适方法,这与陷害他们的人是不是扎克无关。
扎克、爱德华多和肖恩·帕克最终走不到一起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目标差距太大,爱德华多想的是几百万,肖恩想的是10亿,而扎克的野心则远远超过了他的同伴。
关于爱德华多的退出,电影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风投向扎克询问占30%股份的爱德华多是什么人。其实是资本而不是扎克提出了让爱德华多退出,资本也许冷血,却展示了效率,也体现了公平,爱德华多对Facebook的贡献开始可能是30%,但到后来也许真只剩0.3%了。
但归根结底,导致爱德华多最终退出的是他自己,标志性的事件是对肖恩·帕克的态度及要不要去硅谷,而肖恩的方式、硅谷的土壤才是适合互联网公司的,爱德华多选择的纽约显然太“传统”了,用电影中扎克的话说就是“你已经落后的太多了”。
关于肖恩·帕克退出的原因,电影里借爱德华多的话来做铺垫的,尽管肖恩做了大名鼎鼎甚至堪称传奇的Napster和其他的几家公司,但这些公司的结局无一例外的都是关张。
二、抄袭与创新
尽管扎克有没有抄袭Winklevoss兄弟的哈佛关系网从法律上讲是一件难以辨别的事情,但我依然很难把这定义为抄袭,我想扎克确实借鉴了哈佛关系网的创意,但他做出的Facebook却是远远超出Winklevoss兄弟想象的产品,如同科学史上最著名的牛顿、莱布尼茨微积分创立权之争,很难说莱布尼茨就是因为看过了牛顿的零星手稿才完成了微积分,何况Winklevoss兄弟并没有做出和Facebook、哪怕是最初的Facebook一样好的产品。
如扎克所说,Winklevoss兄弟并不是因为扎克“偷”了他们的创意,而是因为他们一直顺利,这次却被远远超越。让他们越来越愤怒并最终决定起诉扎克的几件事都是因为Facebook影响力的扩大,更重要的是这种影响力实际上早超出了他们的想象力,如果说赛艇他们只输了一点,那么做网站,他们甚至进不了赛场。
为什么Facebook借鉴哈佛关系网却可以被称为创新,人人、开心借鉴了Facebook却要被指为山寨呢?我觉得这恰恰体现了创新与山寨最大的区别:创新不是无中生有,创新也需要学习和借鉴,创新其实是站在巨人肩膀上的发展;而山寨的最大特征除了简单的模仿,还有低质化。
让扎克付出6500万赔偿(付给Winklevoss兄弟)的法律是好的法律,它在最大限度上保护了一切创造者的利益,并给抄袭者甚至是疑似抄袭者以惩罚,它让创新而不是抄袭成为成本更低、风险更小的选择。而在法律“宽松”的中国,抄不仅比创新容易,也比“买”便宜,因此在中国只有腾讯这样以抄为核心能力的巨无霸,而无法产生出千千万万个很酷的小作坊。
三、才能、态度及其他
光有好的创意,而没有把概念落实的能力,是不可能产生什么好的成果的,而创意也只会停留在它雏形的样子,就像Winklevoss兄弟干的那样。假设做出Facebook的不是扎克,而是和Winklevoss兄弟没产生过任何联系的人,他们的愤怒也许将被变成后悔。
Winklevoss兄弟既想要做网站,又要练习赛艇,还有学业、还有俱乐部……;爱德华多除了Facebook,还有凤凰俱乐部,还有他的课程;而扎克,只有Facebook。因为专注,所以他走得最远。
过程很重要,但只有结果导向的过程才有意义,因此在扎克和爱德华多分手前的最后一次谈话中,爱德华多讲尽他在纽约吃的苦、做出的努力,却经不起扎克简单的一句“那有什么成果”。
四、关于电影本身
吸引我连看两遍《社交网络》的,不是大卫·芬奇,而是马克·扎克伯格,尽管这是一部剧情片,而非纪录片。
我觉得《社交网络》就是一部以互联网、商业为背景的操蛋的青春史,就像《美国往事》是一部以黑帮为背景的青春史一样。
在谈论大卫·芬奇的时候千万别忘了Aaron Sorkin,影片开头那段扎克与女友多线索、跳跃式的对话真是神来之笔。
挺喜欢九寸钉做的配乐,特别是扎克写代码那一段充满80年代感觉的8位机电音,极度的黑客味道。
来源:宋大妈投稿,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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