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2O不能违背“商业的基本法则“
文/胖胡斐 2014年3月14日
O2O这个概念出来好多年了吧?互联网创造出的各种概念往往很快就出现标杆,什么C2C、B2C、B2B啦,什么SNS啊,移动互联网啊,好多,都能立马想到几个有名有姓、有头有脸的大咖来。唯独这个O2O,互联网的创业者们怀揣“改变”、“颠覆”传统行业的梦想,一次一次的努力实践着Online to Offline(线上到线下)的概念,可至今都没折腾出个像样的玩意儿。
你说谁?大众点评?除了上海还有好用的城市么,你自己提交过点评么,150块钱一条默认点评的行情你知道么?而且我觉得,百度地图完全可以取代大众点评。还有谁?团购?有活得自在的团购么,或者有哪家团购网站“颠覆”了哪家线下店铺么?被他们折腾黄了的倒有不少。点菜?除了海底捞之类的我还真没觉得有啥意思。还有的,就真的没啥好说的了。
按照我胖胡斐的习惯,我会从概念开始聊。
O2O,线上到线下。直白地讲就是在线上聚集人,引导他们去线下消费,通过转换而获益的商业模式。模式中的三方都可以获益:消费者得到优惠,线下商家得到客源,网站得到佣金。我们说,如果构成商业模式的三方每方都受益,这就是健康的。
可是现实为什么跟我们想的不一样呢?我们看看现实什么样儿。
几个打车软件的“贴钱”大战大家都知道,一阵火爆的拼谁补贴更多的闹剧之后,打车市场并没有因此真正运转起来。两个富二代为了争取屌丝消费者的芳心,用尽心机拿老爸的钱来“补贴”,中间夹着一群鸡贼的利益驱动者——出租司机。所以结果就是,消费者知道了,也体验了,可是,屌丝消费者们没有跟富二代培养出感情,反倒被鸡贼司机教育成了唯利是图毫无忠诚度的投机者。我们回到模式中的三方:打车软件、出租司机和消费者。打车软件“赢得”了市场,司机得到了客源和利润,消费者得到了方便和返利,好像都对啊。
问题出在哪?问题就在:这违背了“商业的基本法则——公平”。
司机应该从增加的客源中获得利润,而他得到了不应得的“补贴”,而且补贴成了主要的新增收入来源(可以参考配图,不少司机认为自己挣补贴更靠谱);消费者也获得了不应得的补贴,一个本来就打算花20块钱打车的人,因为你这个富二代给补贴,他就可以少花10块钱,授人以鱼(没有三点水)是不对的;最后,打车软件用老爸的钱换回了更多次被体验,这叫“互联网思维”也好,培养市场也罢,反正这种玩法并没有真正让市场形成。

所以,我说打车软件的玩法不值得学习。因为他们用很大的力气,没有让商业模式转起来。我说的“转起来”,是不用靠钱推就能实现自循环的方式,那才是健康的。
2013年双11之前,天猫做了一轮挺大的O2O推广,在27个省市自治区1133个县的百货卖场放易拉宝,发放超过1亿张优惠券,面值超10亿元(数据来自天猫的结案PPT)。他们在全国各大卖场告诉消费者,现在可以不买,等到双十一那天,在线上有同样的款式,而且半价哦。同时天猫还跟银泰百货做了一个盛大的发布会,宣布在双十一这天两家联手,银泰百货所有商品在天猫可以买,也参加促销。我当时就觉得很奇怪,因为作为卖场,需要的是有更多人到店,哪怕是让人到自己的线上店铺去买也好,最起码,不会有人愿意跟已经进店了的客户说“先别买,过几天去别的地方买”吧。而这样的玩法,其实就是从线下拉人到线上去。
这其实是很好理解的淘宝玩法:双十一要完成销售目标,从转化率反算成当日的到站UV(独立访问者),再分解成各流量来源的UV,这就必然有线下引导UV的任务,而这个所谓O2O项目正是完成流量目标的手段而已,卖场的死活天猫才不关心。(如果不懂转化率,可以参考我之前的文章“细说转化率”)
天猫这个总结PPT在网上放出来,我就转发说“原本Online-Offline被天猫玩成了Offline-Online”,从线下拉客进一步榨干线下购买。更可怕是要求集中在1111爆发。所以这是黑洞式的促销手段而已,而非利己利彼。”紧接着天猫的PR老大回复说这期是偏营销了一些,后面模式逐步推进。
然后,当然就没有然后了。天猫永远不可能让可以成交的流量转化到线下去,所以,这样的O2O玩法,线下一方没有受益,自然也没了意义。
问题出在哪?问题出在违背商业合作的基础“共赢”。
各取所需,各自受益才是共赢。线下需要能来就掏钱的顾客,线上也需要来就掏钱的客户,而想要把别人需要的东西拿过来自己用,忽悠一次可以,再忽悠一次试试。
所以,线上线下卖场的O2O合作方向应该是:线上引导客户集中去线下消费,线下赚取增值服务利润;线下卖场鼓励客户去线上购买,线上得到流量和销售额并从中获利,线下也因此获得更多销售机会。说简单一点就是,天猫鼓励客户周日到银泰百货参加活动顺道胡吃海喝看电影,银泰百货鼓励客户去天猫银泰旗舰店参加夜场抢购。
我老婆之前经营一家杭州的景区花园餐厅。从开业开始,就不断有团购网站打着O2O的旗号来谈合作,形式无非就是你做一个特价套餐,或者做一个优惠券,他们放在网上去卖,用户购买之后到店消费验证,然后他们扣点之后结算。对餐厅来说,获得额外的客源这挺好,而且能否让客户第二次来完全是我们菜、环境和服务决定的,这也没什么好说。我要说的是,这些网站,比如点评、美团之类,他们不会让餐厅闲着,永远忽悠餐厅做促销。餐饮这行很有趣,菜品毛利在45-55%,做促销的话,优惠套餐占比越大,整个毛利就会降低越大,所以促销期毛利往往降低一半,这时候要保住有利润就要增加客源,而增加客源的简单方法就是再做网络促销。说得直白一点,团购让很多餐厅处在半吸毒状态。多说两句,如果餐厅要提高利润率,就只能在食材上做文章,所以大家在多数餐厅吃到的东西,真正好的还真不多。
问题出在哪?问题出在互联网营销玩法过于单一和急功近利。
凭什么在网上卖东西一定要打折?除了打折,就没别的玩法了么,说好的讲故事呢?反过来,互联网也太多的被线下商家当成“促销工具”而不是“营销工具”。我认为,O2O的线下一方,应该通过线上渠道,告诉潜在消费者“我好”,而不是“我便宜”,但现实恰好反过来。
2014年三八节,阿里做了一场不温不火的O2O活动,号称请全国人民吃喝玩乐。内部的总结报告自然堆满了“xx秒抢光xxxx份xxx”之类的排比句式,可老百姓层面的热度却平淡得要死。抛开还是在做低价秒杀这种烂大街的做法不说,仔细看他们的销售业绩,我们不难发现,卖得最好的,是“电影票”和诸如“外婆家”这类连锁名店的套餐抵价券之类。这类商品有一个共同特色:标准化。消费者对商品的品质有共同的认知,电影院的水平差不多,连锁餐厅的菜品质量也有保障。于是,这个玩法的结果就是,受益人是大店,小店们没有捞到好处。而如果一个做法没有能够让中下层商家普遍获益的话,就很难形成规模,并形成驱动力推动模式运转起来。
当然,从合作的角度来说,当然是找大连锁更省事也更快见效,可是一定有什么地方不对,让普通商家没有很好的参与感。
问题出在哪?问题出在线上资源的分配和管理机制过于集中和人工,并没有常态推广平台。
我们会发现无论团购、聚划算本地团还是时不时进行的季节促销,都是“活动”性质的,这样的活动都是“集中流量资源再分配”的过程,于是就会用人脑进行分配资源,本着“锦上添花”的原则,好的资源给好的商家嘛。强者更强的马太效应自然越发明显。由于缺少常态推广平台和机制,让整个模式的运转非常依赖线上资源的数量、分配和人力成本。从这个角度来说,这没法转起来。
所以,学学淘宝刚开始的时候,让卖家都觉得有希望并且告诉卖家怎么玩,让他们自己玩起来,而不是每次都要人陪着玩,才有可能搞大。
有个说法:团购是O2O 1.0,点菜是2.0,到3.0才会颠覆。这是多么无力的逻辑!合着千千万万线下商家陪着一群互联网土豪瞎折腾试错?
只能说,这么想的人实在太TM互联网了,太站在第一个O的角度考虑问题,殊不知本身O2O是个跨界的事儿,被跨的另一个O,才是应该思考的重点。
我们从O2O的消费体验过程来分析。
O2O的流程是:消费者在线上得知信息,产生购买/预订,到线下消费,然后在线上给出反馈(也可能不给)。和普通线上购物过程相比,差别如下图。

我们可以知道几点:
1. O2O体验中,线下消费和核心,而这恰恰是线上无法控制的部分。
2. 无论线上体验再好,线下消费中的变量依然很多。消费者会因为食材、服务员态度、社交气氛,甚至周围店铺的装修活动等影响体验。
3. 整个O2O运营的业务方向是“体验”,这和线上购物追求的“转化”有极大不同。
4. 线下体验不好,消费者会认为线上网站不靠谱,这让线上网站感到无力。
这是个怪现象,怎么破呢?
首先,不要霸王硬上弓,要了解线下商家。
从之前的那些故事我们知道,很多错误都是因为互联网创业者揣着梦想,也不管人家愿意不愿意、明白不明白,反正我就是来“颠覆”你的。可是往往这些创业者自己都不明白线下商家要什么,甚至抱怨线下商家为什么“那么笨”。举个例子,线下店需要额外客源,但不喜欢那些因为打折而来的客人,他们也不喜欢本来就要消费的客人,因为线上有折扣就不得不少收点钱。线下店最需要的,是有客人从线上了解了自己的店铺,并产生了兴趣而到店消费,他们认为自己卖的是服务和产品,而不是折扣。线下店希望和客人建立长期的,而不是一次性的关系,而这恰恰是互联网应该做,而没做好的事儿。想想如何给别人创造利益更重要吧。
其次,保持健康的关系。
就像本文上半段所说明的那样,好的商业模式,必须是能够“自己转起来”的。利益攸关的几方都必须从中“公平获益”。英国打车软件就做得够好,闲的私家车登记后提供租赁服务,价格按标准制定,比营运出租车便宜一点。打车人叫车可以省钱省时,租车者可以赚钱,软件公司是规则制定者并可以获利。(不讨论黑车的事儿,请关注商业模式运转问题。)同样,如果线上运营者能让线下店在利润率不降低的情况下,获得更多客源,那人家就会心甘情愿给你分成,而现在的做法,把“打折促销”做成合作的基础,商家自己猛砍一刀之后还要给你分钱,这关系真没法健康。
第三,多为线下商家考虑,营造参与感。
我们应该试图给商家创造更多的营销工具,让他们能够在互联网上主动招揽客人,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参与到整个环节中来。让商家多了解从互联网来的客户,鼓励他们通过更好的体验来回馈消费者,帮助我们完成O2O的体验核心。想想看,如果淘宝的卖家都等着淘宝做活动分资源再卖货,淘宝也没可能做起来,而淘宝的成功正是每个卖家绞尽脑汁参与的结果。要授人以渔,三点水的渔。
说到这里,我们总结一下:
1. O2O到现在没做出个样子,是没玩出一个有自我驱动力的模式。
2. 任何好的模式,必须要自己有驱动力,用钱砸不出驱动力,更砸不出忠实客户。
3. O2O的体验过程,线下是核心,不能用线上购物的思路去做事,要注重“体验”。
4. 必须让线上、线下、消费者三者保持健康的关系,只有线下商家有强烈参与感才能有效果,也才能让互联网不那么孤单。
来源:http://www.panghufei.com/?p=1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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