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文#U0:婚姻法不应为进步独立女性定制
(按:本文中一些基本观点在去年“新司法解释助推婚姻关系变迁”一文中曾有阐述,可参照阅读)
婚姻法不应为进步独立女性定制
辉格
2011年8月18日
最高法院针对《婚姻法》的第三份司法解释于上周末正式生效,九个月前该解释草案征求意见时,曾引发激烈争议,我也曾撰文指出其削弱婚姻法对传统弱势女性之保护的危险,遗憾的是,最终生效的解释仍完整保留了当初引发争议和担忧的焦点内容:在房产这一当前家庭最重要资产上,大幅收窄了对婚内共同财产的认定范围。
针对这些争议和担忧,该司法解释支持者们提出的主要反驳理由是:新解释削弱了通过婚姻获取财产利益的激励,淡化了婚姻关系的物质色彩,鼓励女性在物质和精神上的走向独立;在他们看来,对新解释的反对,是基于对女性在婚姻关系中的依赖和从属地位的已经过时的传统观念,而现代的独立女性应抛弃这种依赖,断绝利用婚姻向男方寻求物质保障的念头,一言蔽之:让婚姻不再成为一桩买卖。
这一看法是错误的,人类的两性关系有许多中形态,而婚姻区别于其它种种形态的独特之处,恰在于其财产性关系,夫妻关系和家庭生活当然是多面而丰富的,远不限于物资供养责任和财产关系,但其中需要得到婚姻法保护的,却是且仅是涉及物质和财产的那些方面,至于爱慕、陪伴、相助、和睦、亲情、忠诚等等内容,法律是不予关注和保护的,当然,在传统社会,性排他权和生育责任也常得到法律维护,但这些早已从现代婚姻法中失落了。
究其因,婚姻作为一项民事制度而存在的理由,是男女双方建立家庭以合作抚养孩子的需要;所以,无论人们如何掩饰,都难以否认婚姻是一桩契约交易这一事实,诚然,在面对具体的婚姻关系时,人们会对其交易性质作适当的掩饰,避免当面说破,以此强调感情在双方关系中的首要地位,但是,假如双方关系果真只涉感情而无关财产,他们又何必给自己套上婚姻这一枷锁?他们大可以选择互无责任约束的同居关系嘛。
新解释支持者所犯的第二个错误是,他们认为婚内财产的认定界线是同等适用于男女双方的,因而不存在对任何一方的偏袒,这是基于对婚姻市场的谈判和议价格局的错误认知;首先是风险不对称,为婚姻上所作出的一次错误决定,女性所付出的代价远远高于男性,特别是对于各方面资本不足的弱势女性,其代价往往足以耽误终身,相反,男性却可以轻易重头再来;其次是价值曲线的不对称,随着年龄增长,女性在婚姻市场的议价地位急剧下降,而男性的地位则可以维持很久。
这两个不对称因素决定了,除非有特别强大的资源优势,否则多数女性不得不采用特定的择偶策略来控制上述风险,既要在人老珠黄之前尽快选定对象,因为她们承受不起长时间的等待、考察和磨合,同时又要避免错误选择造成的严重后果,所以只能要求对方提前交付高额抵押品,或作出可信的长期承诺,而抵押和承诺的可靠性,全赖于婚姻法——无论是习惯的还是成文的——将有关财产或责任锁定在婚姻关系之中。
相比之下,男性则不那么需要婚姻法的保护,对他们来说,即便离开婚姻、甚至两性关系普遍退化为无固定配偶的短期关系或一次性交易,也没什么大不了,考虑到女性十月怀胎的高昂机会成本,他们有理由相信对方舍不得遗弃孩子,而同时,在人身安全和最低生存资料有保障的现代社会,他们也无须担心孩子会饿死或被其他男人杀掉。
所以,在现代社会,婚姻法所保护的主要是女性,她们为应付其特有的风险而需要采用的策略,若离开婚姻法的保护便无法实施,尽管在理论上,她们可以借助婚前明文协议达到同样的效果,但实际上,多数人并不具备拟订成文契约所需的知识、理解和表达能力,而对于穷人,相关的律师服务也未必负担得起;因此,只要婚姻和家庭仍是抚养孩子的优势策略,只要女性在这方面仍在寻求男性的合作,婚姻制度的存续便有其基础,而这一关系中的财产责任也仍需得到婚姻法的保护。
当然,对于有能力独立抚养孩子,或者干脆对生儿育女没有兴趣的新潮女性,是有资格对上述种种策略算计加以鄙视和嘲讽的,然而,她们没有必要将自己进步独立的良好感觉或者女权主义理想,建立在对传统婚姻制度的毁弃之上,她们大可以远离婚姻而选择更自如随性洒脱的两性关系,或者按自己的新潮价值观拟订婚前协议,相信既然她们能如此自觉的谈论婚姻的性质,也应该有能力仔细为自己斟酌条款。
但是请你们放过那些资本不多、缺乏教育、看不懂《婚姻法》、更没有机会和能力在此高谈阔论法律之利弊的、可怜的穷女孩们吧,她们只能凭借仅有的青春资本,换得一份可以长期依靠的婚姻保障,而在这么做时,她们也没有能力仔细研读领会《婚姻法》和它的三份司法解释,只能从她成长于其中的习俗中形成一个她以为靠得住的期望,这一点点善良而可怜的期望,何忍去加以破灭?仅仅为了你们的所谓进步和独立?
对于上层女性,婚姻制度的瓦解或许只是一种解脱,而对于下层女性,则意味着不得不独自含辛茹苦,为了工作糊口无力管教孩子,更无力供养孩子上好学校,男人普遍丧失责任感和上进心,代复一代沉沦于充斥着帮派、犯罪、强奸和遗弃的贫民窟中,这些正是我们在欧美黑人贫困社区所看到的景象,但愿它不会在这里重演。